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声明和承诺
鉴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诚药业”)拟采用支
付现金及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南京江原安迪科正电子研究发展有限公司 100%的
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资产重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
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东诚药业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次资产重组事项作如下承诺:
保证向参与本次资产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
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
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保证为本次资产重组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如为本次资产重组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
不转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
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
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
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
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
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
法违规情节,东诚药业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
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如违反上述保证或承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本页无正文,为《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声明和承诺》签章页)
董事签字:
由守谊 齐东绮 李明起
吕永祥 叶祖光
监事签字:
宋兆龙 孙宏涛 吕春祥
高管签字:
白星华 朱春萍 易琼
仰振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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