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 6月 23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和电话的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17年 6月 29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6人,实际出席董事 6人,由董事长戚大广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烟台百果源有限公司于 2016年及 2017年第一季度,向深圳富士博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用于其资金周转,利率按照银行同期借款利率。截止 2017年 3月份已全部还清本金,已还利息 343,650.00元。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补充披露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