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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百集团关于“兰州国际商贸中心项目”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6-30
信息披露文件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兰州国际商贸中心项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授权公司与兰州市人民政府合作投资建设开发“兰州国际商贸中心”项目的议案》。之后,公司
与兰州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兰州市人民政府与福建东百集团合作建设兰州国际商贸中心协议书》,
公司子公司兰州东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百投资”)与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指定的合作
方兰州友谊饭店(以下简称“友谊饭店”)共同成立了兰州东方友谊商贸中心有限公司(后更名为
兰州东方友谊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置业”)作为项目建设管理合资公司。上述具体内容
详见 2010 年 4 月 17 日、6 月 23 日、11 月 23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其
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2013 年 4 月,公司与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签订了《合作建设兰州国际商贸中心协议书补充
协议》(具体内容详见 2013 年 5 月 4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
    近日, 东百投资和友谊饭店签订股东会决议,决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兰州置业同意转让给友谊饭店 15,234.93 平方米(约 22.852 亩)土地用于建设兰州希尔
顿酒店项目。
    二、兰州置业同意转让给东百投资 26,303.81 平方米(约 39.456 亩)土地用于建设兰州东方
购物中心项目。
    三、土地分别过户后,按照 2013 年 4 月 28 日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与公司签订的《合作建
设兰州国际商贸中心协议书补充协议》约定“兰州国际商贸中心项目建设完成后,资产收益按双
方股份比例(即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49%,公司 51%)分成;其中五星级酒店以兰州市人民政府
办公厅为主,东方购物中心以公司为主;分配差额部分通过现金、资产、股权等方式互找;剩余
的其他资产由合资公司经营管理、收益按照双方在合资公司的股份比例分配”执行。
    本公司将根据上述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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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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