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追加股份限售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年8月14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新昌县合成化工厂的承诺函。内容如下:
新昌县合成化工厂(以下简称“承诺人”)共持有公司A股206,804,532股,其中17,103,000股将于2008年8月19日解禁。鉴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定和长期发展的信心,本着对公司其他股东负责的精神,承诺人就其所持公司股份追加锁定事宜向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承诺如下:
对于2008年8月19日将解禁并上市流通的17,103,000股,自解禁之日起承诺人自愿承诺延长锁定期12个月,即在2009年8月19日前,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上述股份。若在承诺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事项,上述减持数量相应进行调整。
承诺人自愿接受公司董事会对此承诺函的监督,如在2008年8月19日至2009年8月18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系统挂牌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承诺将减持股票的全部所得上缴公司。
本次承诺追加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股份持有人 所持限售 本次解除 承诺追加股 本次实际可上
全称 股份总数 限售数量 份限售数量 市流通数量
新昌县合成化工厂 206,804,532 17,103,000 17,103,000 0
根据上述承诺,公司控股股东承诺追加股份限售数量总额为17,10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公司2008年8月19日至2009年8月18日期间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总额为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
公司董事会将对上述股东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如发现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公司董事会将及时收回其减持股份的全部所得,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