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业绩承诺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7 年 4 月 26 日,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杜库达(印尼)有限公司和南通凯塔化工科
技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实际盈利数与承诺盈利数据差异情况的说明》,杜库达(印
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杜库达”)和南通凯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
通凯塔”)2016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实现的净利润为 7,060.89 万元,未完成
2016 年度业绩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相关信息。
今日公司已收到如皋市双马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马化工”)业绩承
诺补偿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绩承诺和补偿
2015 年 9 月 21 日,公司与双马化工签订了《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
如皋市双马化工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杜库达(印尼)有限公司和南通凯塔化工科技
有限公司股权之股权收购协议》及《盈利补偿协议》,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杜
库达和南通凯塔各 60%股权。双马化工承诺自 2015 年 6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2017 年、2018 年,杜库达及南通凯塔合计实现的抵消公司之间
的内部交易损益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2,800 万元、10,000
万元、18,000 万元和 21,000 万元。
业绩承诺期间的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杜库达和南通凯塔截至当期期末累计
实际盈利数小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盈利数的,则双马化工应当以现金对我公
司进行补偿。
二、2016 年度业绩完成情况
2016 年 3 月 21 日,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16〕1543
号《关于杜库达(印尼)有限公司和南通凯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2015 年 6-12 月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杜库达及南通凯塔 2015 年 6 月 1 日-12 月
31 日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28,418,665.46 元;2017 年 4 月 26 日,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17〕4322 号《关于杜库达(印尼)
有限公司和南通凯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2016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
告 》, 杜 库 达 及 南 通 凯 塔 2016 年 度 实 现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为
70,608,926.19 元。
截止 2016 会计年度末,杜库达和南通凯塔累计实现净利润 99,027,591.65 元,
同 期 业 绩 承 诺 累 计 数 为 128,000,000.00 元 , 累 计 未 完 成 业 绩 承 诺 金 额 为
28,972,408.35 元,按照公司持股比例 60%计算,双马化工应补偿公司现金
17,383,445.01 元,并应自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即 2017 年 5
月 5 日之前)完成现金补偿的结算支付。
三、2016 年度业绩承诺补偿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上述业绩承诺补偿款 17,383,445.01 元、截止 2017
年 6 月 29 日的逾期利息 478,044.74 元,合计金额 17,861,489.75 元。双马化工关
于 2016 年度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已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