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及进展公告情况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0 日披露
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20),因正在筹
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4 月 10 日开市起停牌,且于 2017
年 5 月 9 日、6 月 9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暨延期
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0、2017-050)。2017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事项的相关议案,并于 6 月 23 日披露了《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关于
公司股票暂不复牌暨一般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7)等相关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停牌期间,公司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进展公告,分
别于 2017 年 4 月 15 日、4 月 22 日、4 月 29 日,5 月 16 日、5 月 23 日、6 月
1 日、6 月 8 日、6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7-021、2017-034、2017-038、2017-044、2017-045、2017-046、
2017-048、2017-053)。
二、停牌期间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期后的后
续监管安排》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事项》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因此,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6 月 23 日起继续停牌,原则上继续停牌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待取得深圳证券
交易所事后审核结果后另行通知复牌。
目前,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在对公司本次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公司
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
交易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
三、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