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17-03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6 月 2 0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
全体董事。
(三)会议时间:2017 年 6 月 2 7 日 14:30
会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 406 号港口中心 2706 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 8 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8 名,其中独立董
事陈锦棋先生因出差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五)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洪先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广州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向潮州市亚太港口有限公司
增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港 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按照其持股比例
44.669%以货币资金向其参股公司潮州市亚太港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港口
公司”)增资 2367.456 万元。亚太港口公司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以货币资金
进行增资。增资后,亚太港口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40000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前审议了议案相关资料,提交了事前认
可函,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副董事长蔡锦龙先生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具有有
效表决权的票数为 7 票。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广州南沙国际物流中心(南区)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投资建设广州南沙国际物流中心(南区)项目,项目总投资
规模 103289.19 万元。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投资建设广州南沙国际物流中心(南区)项目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2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