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17年6月28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7年6月26日以电话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
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厉达先生召集和主持。全体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厉达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开市起停牌,经进一步
确认,该重大事项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标准,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9 日发布了《关
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5 月 2 日起停牌不超过
一个月;2017 年 6 月 1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
公告》,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6 月 2 日(星期五)开市起继续停牌一个月。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涉及的工作量较大,相关工作尚未完成,重组方
案尚需进一步协商和完善,预计公司无法在进入重组停牌程序后 2 个月内披露重
组预案。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计划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请股票延期复牌,即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7 月 3 日(星期一)开市起继续
停牌不超过 1 个月。
本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