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公 司 名 称 :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 司 简 称 : 第一医药
股 票 上 市 地 点 :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 票 代 码 : 600833
收 购 人 名 称 : 百联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501 号 19
楼
通 讯 地 址 :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5 号百联大厦 13 楼
邮 政 编 码 : 200010
签署日期:二〇一七年六月
收购人声明
一、本收购报告书摘要系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6 号》”)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6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摘
要已全面披露收购人在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收购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医药”
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
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是指上海新路达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路达”)
将持有的第一医药 52,185,126 股 A 股股份(占第一医药总股本 23.39%)无偿划
转至百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联集团”)持有;同时,华联(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集团”)将持有的第一医药 1,331,583 股 A 股股份(占
第一医药总股本 0.60%)无偿划转至百联集团持有。
本次收购已取得上海市国资委、国务院国资委审核批准,尚需取得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收购人的要约收购义务的豁免申请无异议。
本次收购已触发收购人的要约收购义务,收购人将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收购人和所聘
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摘要中列载的
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摘要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 5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 5
二、收购人的出资人及实际控制人的有关情况及股权结构图 ........................................... 5
三、收购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 7
四、收购人最近五年所受处罚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 8
五、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 9
六、收购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 10
七、收购人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简
要情况..................................................................................................................................... 11
第三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 12
一、本次收购目的 ................................................................................................................. 12
二、未来 12 个月内对第一医药权益的增持或者处置计划 ............................................... 12
三、本次收购已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具体时间 ..................................................................... 12
四、本次收购尚需履行的相关程序 ..................................................................................... 13
第四节 收购方式........................................................................................................................... 14
一、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及股权控制结构的变化情况 ......... 14
二、本次收购的基本情况 ..................................................................................................... 16
三、本次划转的标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 16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摘要中有如下特定意义:
百联集团、收购人、本
指 百联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国资委 指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新路达 指 上海新路达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华联集团 指 华联(集团)有限公司
第一医药、上市公司 指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物贸 指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燃料 指 上海燃料有限公司
哈爱达置业 指 哈尔滨爱达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浙江上物 指 浙江上物金属有限公司
浙江宝银 指 浙江宝银重钢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新路达和华联集团将合计持有的第一医药 23.99%A
本次划转、本次收购 指 股股份无偿划转至百联集团之行为。本次无偿划转
后,百联集团将直接持有第一医药 43.94%A 股股份
本报告书摘要、本收购
指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报告书摘要
法律顾问、国浩律师 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准则 16 号》 指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 指 人民币元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收 购 人 名 称 :百联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501 号 19 楼
注 册 地 :上海市
法 定 代 表 人 :叶永明
注 册 资 本 :认缴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实缴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公 司 类 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 立 日 期 :2003 年 5 月 8 日
国有资产经营,资产重组,投资开发,国内贸易(除专项审
经 营 范 围 :批外),生产资料,企业管理,房地产开发。【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310000749599465B
码
股 东 :上海市国资委
经 营 期 限 :永久存续
通 讯 地 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5 号百联大厦 13 楼
邮 政 编 码 :200010
联 系 电 话 :021-63323636
传 真 号 码 :021-63322323
二、收购人的出资人及实际控制人的有关情况及股权结构图
1、出资人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百联集团的出资人与实际控制人均为上海市国资委。上海市国资委是上海市
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市政府直属特设机构。
2、股权结构及股权控制关系情况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截至本收购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股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3、收购人主要下属企业
截至本收购报告书摘要签署日,百联集团主要下属企业及其主营业务情况如
下所表示: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万元) (%)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
金属材料、原料、建材、
有限公司(A 股代
1 49,597.29 直接持股 48.10% 木材、汽车及配件、燃
码:600822;B 股
料的经营
代码:900927)
直接持股 45.62%,通过控股
的上海百联控股有限公司
(原名“上海友谊复星(控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 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
有限公司(A 股代 5.74%,通过昌合有限公司、 百货、烟酒茶食品销售、
2 178,416.81
码:600827,B 股 上海百联房地产经营管理有 超市
代码:900923) 限公司、华联集团资产托管
有些公司、上海迎宾出租汽
车有限公司合计持股
0.0182%
直接持股 19.95%,通过全资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
子公司华联集团间接持股 中成药,药品,生物制
3 有限公司(A 股代 22,308.64
0.60%,控股子公司新路达间 品,医疗器械
码:600833)
接持股 23.39%
批发、零售日用百货、
酒、水产品、副食品,
农副产品,咨询服务等
联华超市股份有限
直接持股 24.70%,通过控股 便民服务以及超市相关
4 公司(H 股代码: 111,960.00
的百联股份间接持股 20.03% 的自有房屋出租,柜台
0980HK)
出租,商业连锁经营管
理技术服务,超市管理
等
上海百联集团资产
5 30,000.00 直接持股 100.00% 实业投资及管理
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实业投资开发,国内外
上海新路达商业 贸易,房产开发经营,
6 28,000.00 直接持股 51.00%
(集团)有限公司 自营和代理内销商品,
“三来一补”业务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万元) (%)
直接持股 72.35%,通过全资
子公司上海百联全渠道电
搭建电子商务平台,为
上海百联电子商务 子商务有限公司持股 10%,
7 24,025.00 企业提供各类专业的电
有限公司 控股的联华电子商务间接
子商务应用服务
持股 3.82%,控股的百联股
份间接持股 2.86%
百联集团置业有限 房地产开发、经营、租
8 26,800.00 直接持股 100.00%
公司 赁、管理
上海现代物流投资 物流投资和仓储、配送,
9 28,300.00 直接持股 100.00%
发展有限公司 以及货运代理
百联集团财务有限 直接持股 60.00%,通过控股
10 50,000.00 金融业
责任公司 的百联股份间接持股 40.00%
上海市商业投资
11 50,000.00 直接持股 100.00% 股权投资,实业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百联全渠道电
12 30,000.00 直接持股 100.00% 电子商务、信息技术
子商务有限公司
上海百联大宗商品
13 10,000.00 直接持股 100.00% 电子商务、系统集成
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三、收购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1、百联集团的主要业务
目前百联集团的主营业务包括综合百货、专业连锁、超商连锁、物资贸易、
房产置业、物流业务、电子商务业务及其他业务等多个业务板块,其中综合百货、
专业连锁、超商连锁、物资贸易为该公司的核心业务板块,物流业务、房产置业
为支撑业务板块,电子商务为公司培育业务板块。
2、百联集团最近三年的财务状况
单位:亿元
2016 年/2016 年 12 2015 年/2015 年 12 2014 年/2014 年 12
项目
月 31 日 月 31 日 月 31 日
总资产 837.53 890.74 917.87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196.76 191.10 190.15
营业总收入 852.15 1,198.39 1,343.56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23 -4.13 5.54
资产负债率 61.90% 64.92% 65.00%
总资产收益率 0.49% -0.46% 0.64%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2016 年/2016 年 12 2015 年/2015 年 12 2014 年/2014 年 12
项目
月 31 日 月 31 日 月 31 日
净资产收益率 2.18% -2.17% 3.49%
净利润率 0.50% -0.34% 0.41%
总资产周转率 1.02 1.35 1.46
四、收购人最近五年所受处罚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1、与浙江上物和浙江宝银的诉讼
2016 年,百联集团向浙江上物提供了 8,200 万元人民币借款,浙江宝银以其
持有的浙江上物 49%股权就前述借款本息提供质押担保。前述借款到期后,浙江
上物未依约归还借款本息。为此,百联集团于 2017 年 3 月 6 日向上海市第二中
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1)浙江上物归还借款 8,200 万元;(2)浙江上
物偿付利息 1,833,041.67 元(截至 2016 年 11 月 27 日)及 2016 年 11 月 27 日至
判决生效日期间的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3)浙江宝银以其
持有的浙江上物 49%股权拍卖、变卖价款优先清偿上述债务;(4)浙江上物和
浙江宝银承担本案诉讼费。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7 年 3 月 9 日受理该案,并于 2017 年 5 月
25 日作出《民事调解书》((2017)沪 02 民初 129 号),确认各当事人已达成如
下调解协议:(1)浙江上物归还借款 8,200 万元及其自 2016 年 5 月 27 日至 2017
年 5 月 26 日止的利息(按年利率 4.35%计息);(2)浙江上物于 2017 年 5 月
27 日支付完毕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3)就浙江上物上述还款义务,浙江宝银
同意百联集团以其提供质押担保的浙江上物 49%股权的变卖、拍卖所得价款优先
受偿。因浙江上物及浙江宝银未按调解书的约定履行相关还款义务,百联集团于
2017 年 6 月 1 日向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申请执行书,浙江省嘉兴市
中级人民法院于同月 5 日受理立案执行。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该案尚未执
行完毕。
2、与哈爱达置业的诉讼
哈爱达置业是哈尔滨市爱建新城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百联集团曾受哈爱
达置业委托代为管理“哈尔滨百联购物中心”项目。双方于 2005 年 6 月至 2006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年期间分别签署了《租赁协议》及其相关补充协议、《备忘录》等文件,就该项
目的相关合作事项作出了明确约定。2015 年 7 月 1 日,哈爱达置业以百联集团
“未对百联购物中心实施管理,亦未依约购买百联购物中心的房产”为由,向黑
龙江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百联集团返还哈爱达置业管理费 2.5 亿元及占
用款项期间(自 2005 年 7 月 23 日至判决确定的给付日)的利息(按人民银行同
期贷款基准利率计息),并赔偿其经济损失 2.46 亿元。
2017 年 2 月 10 日,百联集团收到黑龙江高级人民法院于 2016 年 12 月 26
日作出的《黑龙江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黑高商初字第 27 号】,
判决:(1)百联集团返还哈爱达置业 2.5 亿元及占用款项期间(自 2005 年 11
月 9 日至实际给付日)的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息);(2)驳
回哈爱达置业其他诉讼请求。
2017 年 2 月下旬,百联集团、哈爱达置业分别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于 2017 年 5 月 8 日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截至本报
告书摘要签署日,最高人民法院尚未就该案作出二审判决。
除上述情况外,收购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
除外)、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收购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
下:
是否取得其他国
长期居
姓名 担任职务 身份证号码 国籍 家或者地区的居
住地
留权
叶永明 董事长 31010819641103**** 中国 上海 否
徐子瑛 董事、总裁 31010119690210**** 中国 上海 否
冯绍东 外部董事 23010219700829**** 中国 北京 否
吕红兵 外部董事 31010519661210**** 中国 上海 否
晁钢令 外部董事 31010119510119**** 中国 上海 否
谢华康 外部董事 31010319461102**** 中国 上海 否
吴振国 监事会主席 31010619560329**** 中国 上海 否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是否取得其他国
长期居
姓名 担任职务 身份证号码 国籍 家或者地区的居
住地
留权
王磊 监事会副主席 37012119650801**** 中国 上海 否
夏晨丽 外部监事 31010519560523**** 中国 上海 否
陶清 监事 31010419650301**** 中国 上海 否
吕勇 财务总监 31011019570627**** 中国 上海 否
陈建军 副总裁 31011019570801**** 中国 上海 否
浦静波 副总裁 31010119610922**** 中国 上海 否
秦青林 副总裁 31011019621022**** 中国 上海 否
孙伟 副总裁 32022219700305**** 中国 上海 否
孙丰 副总裁 31010119750605**** 中国 上海 否
金麒 首席信息官 31010719700713**** 中国 上海 否
2008 年至 2011 年期间,上海物贸全资子公司上海燃料,采用多种方法少结
转成本、虚增年末库存,导致上海物贸 2008 年至 2011 年年度报告(合并)中资
产和利润总额虚增,成本虚减,存在虚假记载。上海物贸未按《企业会计准则》
相关规定在 2012 年年度报告中对 2008 年至 2011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相关财务
数据进行更正,而是将 2008 年至 2011 年隐瞒的所有亏损作为 2012 年当年亏损
反映在年度报告中,导致上海物贸 2012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上海
物贸在发现上海燃料发生重大亏损时,也未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15]5
号),对上海物贸时任监事会主席吕勇给予警告,并处以 15 万元罚款;对上海
物贸时任董事、副总经理秦青林、时任董事浦静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5 万元
罚款。
其余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
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收购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情况
截至本收购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持有控制的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
已发行股份的情况如下表: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公司简介
直接持股 45.62%,通过控股的上海百联
控股有限公司(原名“上海友谊复星(控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有限公司”)间接持股 5.74%,通
主要从事连锁超市及
(A 股代码:600827,B 股代 过昌合有限公司、上海百联房地产经营
连锁百货业务
码:900923) 管理有限公司、华联集团资产托管有些
公司、上海迎宾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合计
持股 0.0182%
主要从事大型综合超
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H 直接持股 24.70%,通过百联股份间接持
市、超级市场及便利
股代码:0980HK) 有 20.03%
店业务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A 股代码:600822;B 股代 直接持股 48.10% 金属、汽车等的贸易
码:900927)
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市商业投资(集团)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 集成电路产品的开
有限公司持有 70.20%的上海复旦科技产
限公司(H 股代码:1385HK) 发、设计与销售
业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 17.76%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 通过控股的上海商投实业投资控股有限
百货
司(A 股代码:002561) 公司间接持有 7.99%
现代生物和医药制品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控股的 51%的上海新路达商业(集
研制生产,开发微生
(A 股代码:600530) 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 6.15%
态制剂和中草药制剂
七、收购人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
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收购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直接持有并控制 5%以上股权的银
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形。如下表: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百联集团有限公司 60%
百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0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0%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0.02%
百联集团有限公司 20.64%
上海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 12.56%
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88,900.00
中银信用卡(国际)有限公司 12.37%
深圳市博德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9.90%
北京红杉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50%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第三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一、本次收购目的
本次股份划转使百联集团成为第一医药第一大股东,有助于百联集团理顺股
权管理关系、加强股权的集中管理。
二、未来12个月内对第一医药权益的增持或者处置计划
截至本收购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未来 12 个月内无增持、转让或委托
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第一医药之股份的具体计划。
若收购人作出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决定,将按照《证券法》、《收购
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收购已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具体时间
2016 年 12 月 23 日,百联集团召开董事会,决议同意百联集团以无偿划转
方式取得新路达持有的第一医药 23.39%股份和华联集团持有第一医药 0.60%股
份。
2017 年 1 月 12 日,华联集团股东决议同意百联集团以无偿划转方式取得华
联集团持有第一医药 0.60%股份。
2017 年 2 月 10 日,新路达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百联集团以无偿划转方式
取得新路达持有的第一医药 23.39%股份。
2017 年 3 月 27 日,百联集团与新路达签署了《股份划转协议》,该协议规
定新路达同意划出其依法持有的第一医药 23.39%股份,百联集团同意接受该等
股权;2017 年 3 月 27 日,百联集团与华联集团签署了《股份划转协议》,该协
议规定华联集团同意划出其依法持有的第一医药 0.60%股份,百联集团同意接受
该等股份。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2017 年 6 月 1 日, 国务院国资委出具《关于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国
有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7]395 号),同意将
新路达和华联集团所持有的第一医药 5,218.5126 万股和 133.1583 万股股份无偿
划转给百联集团。
2017 年 6 月 21 日,上海市国资委出具《关于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国
有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沪国资委产权[2017]175 号),同
意将新路达和华联集团分别所持第一医药的 5,218.5126 万股股份和 133.1583 万
股股份无偿划转给百联集团。
四、本次收购尚需履行的相关程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收购人尚须就本次收
购依法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免于发出要约,本次收购尚待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
方可实施。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第四节 收购方式
一、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及股权控制结
构的变化情况
(一)收购股份的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种类:A 股流通股
收购的股份数量:53,516,709 股
收购的股份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23.99%
(二)本次收购前后股权控制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收购前,百联集团为第一医药的实际控制人,直接持股 44,504,485 股 A
股股份,占第一医药总股本的 19.95%;百联集团控股 51%的新路达持有第一医
药 52,185,126 股 A 股股份,占第一医药总股本的 23.39%;百联集团全资控股的
华联集团持有第一医药 1,331,583 股 A 股股份,占第一医药总股本的 0.60%。收
购完成后,百联集团仍然是第一医药的实际控制人,百联集团将成为第一医药控
股股东,直接持有第一医药 98,021,194 股 A 股股份,占第一医药总股本的 43.94%。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1)本次收购前的股权结构
上海市国资委
100% 徐汇区国资委
百联集团
100% 51% 49%
19.95%
华联集团 新路达
0.60% 23.39%
第一医药
(2)本次收购后的股权结构
上海市国资委
100% 徐汇区国资委
百联集团
100% 51% 49%
43.94%
华联集团 新路达
第一医药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二、本次收购的基本情况
(一)划转方
本次划转的划出方为新路达和华联集团,本次划转的划入方为百联集团。
(二)划转对价
本次划转为无偿划转,百联集团不支付任何对价。
(三)划转股份的种类、数量、比例及性质
本次划转的股份为新路达和华联集团直接持有的第一医药 53,516,709 股 A
股股份,占第一医药总股本的 23.99%。
(四)本次划转的批准
本次划转尚待取得中国证监会豁免百联集团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准,详见本报
告书摘要第三节第四条。
三、本次划转的标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新路达、华联集团持有的第一医药股份不存在
质押、冻结及其他任何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收购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收购人:百联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律师事务所及签字律师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按照执业规则规定的工作程序履行勤勉尽责义
务,对收购报告书摘要的内容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负责人: _____________
黄宁宁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徐晨 马敏英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年 月 日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之签署页)
收购人:百联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