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17-030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 年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 2016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广
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担任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业务实际确定公司 2017 年度审计费用。
鉴于立信近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务部“财会便【2017】24 号”《关于责
令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暂停承接新的证券业务并限期整改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责令立信从 2017 年 5 月 23 日起暂停承接新的证券业务,
立信应在 2 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经验收合格才可恢复承接证券业务。
上述议案决议内容不符合《通知要求》,公司将暂缓与立信签订《审计业务约
定书》,并视情况再聘请立信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届时,公司将就聘请 2017 年
度审计机构事项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