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员工持股
计划实际认购情况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8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确认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员工持股计划
实际认购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2)经进一步审查,发现公告中“员工持
股计划实际认购情况的“具体分配情况”中单位录入有误,现予以更正,具体如下:
更正前:
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持有的计划份额
持有人 占持股计划的比例
(万份)
蒋志坚 董事长 200 0.84%
沈解忠 副董事长、总经理 200 0.84%
钟文俊 董事 200 0.84%
邹 涵 副总经理 160 0.68%
毛军华 副总经理 160 0.68%
周建伟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160 0.68%
朱俊中 总经理助理 160 0.68%
小计 1,240 5.24%
其他人员 1167 人 22,445 94.76%
合计 23,685 100.00%
注:本员工持股计划每单位份额对应人民币 5,000 元。
更正后:
持有的计划份额
持有人 占持股计划的比例
(份)
蒋志坚 董事长 200 0.84%
沈解忠 副董事长、总经理 200 0.84%
钟文俊 董事 200 0.84%
邹 涵 副总经理 160 0.68%
毛军华 副总经理 160 0.68%
周建伟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160 0.68%
朱俊中 总经理助理 160 0.68%
小计 1,240 5.24%
其他人员 1167 人 22,445 94.76%
合计 23,685 100.00%
注:本员工持股计划每单位份额对应人民币 5,000 元。
除上述更正外,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化。公司对于本次更正对广大投资者带来
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更
好的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