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4 日收到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7)沪民申 1542 号《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受理通知书》,因
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
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7 年 4 月 11 日作出的(2016)沪 02 民终 9479 号民事判
决书,公司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审查(详
见公司临 2017-021 号公告)。2017 年 6 月 26 日,公司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述
再审案件的传票,内容如下:
案号:(2017)沪民申 1542 号
原审案号:(2016)沪 02 民终 9479 号
案由:保证合同纠纷
当事人姓名: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工作单位或住所:上海市杨浦区复旦科技园四平路 1779 号 103 室
传唤事由:听证
应到时间:2017 年 7 月 4 日下午 15 时 30 分
应到处所:襄阳南路 535 号(近肇嘉浜路)第五调解室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案件的进
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