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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安堂: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6-27
债券代码:112336          债券简称:16 太安债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7 年 6 月 26 日在公司麒麟园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 2017 年 6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会监
事 3 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名,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丁一岸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
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同意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自公
司2016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日起24个月。除延长上
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同意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即自公司 2016 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日起 24 个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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