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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甘化: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6-27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泰长财”或“本保荐机构”)作
为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甘化”或“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广东甘化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584 号”文核准,公司向控
股股东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2,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
为 6.78 元(人民币,下同),募集资金总额为 81,36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 79,426.9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广会所验字[2013]第 12005530098 号”验资报
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投入 LED 外延片、芯片生产项目及酵母生
物工程技改扩建项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 23 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4,684.73 万元,
其中:酵母生物工程技改扩建项目投入 4,683.36 万元,LED 外延片生产项目投
入 60,001.37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15,014.6 万元,全部存放在募集资
金专户中。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基于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
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根据监管机构对募集资金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
公司收益,并且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具体实施现金管理的相关
事宜。
    1、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本次公司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高收
益的存款产品,其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
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
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现金管理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规定,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品种。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
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
情况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应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合理安
排并选择相适应理财产品的种类和期限;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通过低风险、固定收益、保本型产品进
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使用募集资金的项目的正常运转,
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对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公司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广东甘化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
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
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吴国平                   邹卫峰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 6 月 26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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