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8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08年8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应出席会议董事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 名,本次会议发出书面表决票9票,截止2008年8月11日12时共收回有效表决票9票。董事长许金和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拟为控股子公司厦门华纶印染有限公司、福建众和营销有限公司分别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等相关商业银行申请人民币4000万元、人民币3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本议案获得了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全体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需提请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以及2008年8月12日《证券时报》刊登的2008-034号公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议案需提请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获得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制定<证券投资内控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全面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08年8月27日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决议上述四项议案。
【会议通知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以及2008年8月12日《证券时报》刊登的2008-033号公告】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材料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下属控股子公司受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下属控股子公司福建众和营销有限公司与厦门市国土资源局与房产管理局签署相关协议,受让厦门市“观音山片区D13地块”
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于建设自用办公楼,用地面积不超过4750平方米,总价款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
【公司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相关协议后将另行发布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