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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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26 日收到持本
公司股份 160,093,848 股(占公司总股本 31.81%)的控股股东光正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光正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计划在公告之日
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2,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397%),减持价格区间为 10 元-16 元。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7-001)。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光正投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自 2017 年 2 月 3 日至 2017 年 6 月 26 日,光正投资按照前期披露的减持计
划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1,480,000 股,尚余 520,000 股未减持,光正投资将在具备
前期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条件下,减持剩余部分股份。
光正投资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
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规范后续减持行为。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
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