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8月1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08年8月10日上午9:3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董事财务总监陈富华先生因病逝世)。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文枝先生主持,参加会议的董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举手投票表决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没有董事对公司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报告摘要刊登于2008年8月12日出版的《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报刊上,报告全文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上(http://www.cninfo.com.cn )。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授权中山市达伦工贸有限公司使用华帝商标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参股公司“中山市达伦工贸有限公司”使用“华帝商标”。并依据该公司销售收入计征商标使用费,商标使用费率为4%。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增聘付韶春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负责分管公司制造、供应等方面工作(付韶春先生个人简历见附件)。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自查报告的议案》,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亦不存在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且规模受到严格控制,公司从未发生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担保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文件。
特此公告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8月12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付韶春, 1969年3月20日生,男,大专学历。历任广东铝厂计划统计科综合统计、副科长、广东华帝集团生产部计划员、计划科科长、生产部经理、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制造中心总监、厨具事业部总经理、制造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裁,分管公司制造、供应等业务。
现任本公司制造事业部总经理之职。不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