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莎普爱思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6-27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87,876,600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7 年 7 月 3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1、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2、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情况:2014 年 5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14]576 号文核准,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莎普爱思”)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 1,635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并于 2014 年 7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3、本次限售股锁定期安排: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公司控股股东陈德康
所持股份 25,107,600 股的流通限制期限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
    现锁定期将届满,鉴于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 2017 年 7 月 2 日为
星期日,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将顺延至该日期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
2017 年 7 月 3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65,350,000 股,其中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为 16,336,071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49,013,929 股。
      (一)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经于 2015 年 5 月 20 日
召开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即:以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
本(6,535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7.24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
金红利 47,313,400.01 元(占 2014 年实现净利润可供分配部分的 40.03%,含税),
占当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6.04%,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
留存;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10 股。以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6,535 万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
      自上述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成之日起,公司总股本由
65,350,000 股增至 163,375,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40,840,178 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22,534,822 股。
      控股股东陈德康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同比例增加,2014 年度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前后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具体
情况如下:
                               实施前                     实施后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    占公司总股   持有限售股    占公司总股
                      数量(股)      本比例     数量(股)      本比例
  1        陈德康      25,107,600       38.42%    62,769,000        38.42%
      (二)2016 年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6 年 11 月 1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80 号),核准公司非公
开发行不超过 13,873,626 股新股。公司实际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13,873,626 股,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德康认购了
5,219,782 股。此次新增股份已于 2016 年 12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托管手续。公司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
股本为 177,248,626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00,606,000 股,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为 76,642,626 股。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德康持有公司有
限售条件流通股 67,988,782 股,占公司总股本 177,248,626 股的 38.36%,具体
情况如下:
                         非公开发行股票前            非公开发行股票后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    占公司总股    持有限售股   占公司总股
                      数量(股)      本比例      数量(股)     本比例
  1        陈德康      62,769,000        38.42%   67,988,782        38.36%
      (三)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经于 2017 年 5 月 17 日
召开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即:以 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
的总股本 177,248,626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70 元(含税),合计
派发现金红利 83,306,854.22 元(占 2016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可供分配部分
的 34.40%,含税),占 2016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0.21%,
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以 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177,248,626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股本 4 股。
      自上述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成之日起,公司总股本由
177,248,626 股增至 248,148,076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40,848,400 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07,299,676 股。
      控股股东陈德康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同比例增加,2016 年度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前后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具体
情况如下:
                               实施前                     实施后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    占公司总股    持有限售股   占公司总股
                      数量(股)      本比例      数量(股)     本比例
  1        陈德康      67,988,782        38.36%   95,184,295        38.36%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控股股东陈德康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公
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
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承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在
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本人将在遵守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累计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额的
10%,且减持不影响其对公司的控制权;若本人于承诺的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
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
价。作为公司董事,在上述股份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
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
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在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下,本人仍
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
    在承诺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
项,上述承诺中所述之发行价将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控股股东陈德康严格履行了所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2015 年 12 月 1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因非公开发行股票需要,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签订了《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书》,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原保荐机构华龙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现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王新强、王保平)未
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李懿、金利成)承继。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6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
号:临 2016-028)。
      本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莎普爱思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
      2、莎普爱思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莎普爱思关于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
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莎普爱思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87,876,600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7 年 7 月 3 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序       股东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数 剩余限售股
 号       名称    数量(股)      司总股本比例         量(股)   数量(股)
  1      陈德康   95,184,295              38.36%       87,876,600 7,307,695
       合计        95,184,295             38.36%       87,876,600 7,307,695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陈德康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
规以及相关承诺对流通股股票减持的规定。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1、境内自然人持
                              95,184,295      -87,876,600     7,307,695
有限售     有股份
条件的     2、战略投资者配
                              12,115,381                0    12,115,381
流通股     售股份
  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
                             107,299,676      -87,876,600    19,423,076
           通股份合计
无限售     A股               140,848,400       87,876,600   228,725,000
条件的
          无限售条件的流
流通股                       140,848,400       87,876,600   228,725,000
          通股份合计
  份
股份总
                             248,148,076                0   248,148,076
  额
    八、上网公告附件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27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