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江化微关于与成眉石化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工业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6-27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成眉石化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
                       工业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年产 5 万吨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及再生利用项目。
     投资金额:项目计划总投资 29,694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22,350 万元。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的签订有助于提升公司高纯湿电子化
    学品的产能,以满足国内特别是成渝地区市场持续增长的需求,充分利用眉山
    市的区位优势,抓住市场发展机遇,有效提升公司在平板领域的竞争力和市场
    占有率,进一步巩固和增强公司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本年度内不会对公司财
    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特别风险提示:
    1、 本次对外投资项目实施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
    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2、 本协议已经乙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后,甲方收到乙方
    履约保证金方可生效;
    3、 本次对外投资项目建设投资较大,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
    将统筹资金安排,把控投资节奏,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4、 原材料采购风险:公司原材料包括硫酸、硝酸、氢氟酸、过氧化氢、NMP、
    丙二醇甲基醚醋酸酯、二乙二醇丁醚等,这些通用化学品价格的波动对公司毛
    利都会有所影响;
    5、产品销售风险:新产品进入客户产线需要得到客户的认证,此类认证周
    期长、要求高。公司目前积极配合意向客户进行认证流程,力争尽快通过认证,
    尽早投产,尽早供货;
    6、公司产品的生产工艺主要为物理纯化的提纯工艺和循环再生利用,生产
    过程的污染较少,但仍存在着少量“三废”排放。随着国家环境污染治理标准
    日趋提高,以及主要客户对供应商产品品质和环境治理要求的提高,公司将积
    极关注相关政府机关对行业或产品的规范要求,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并且
    合理优化生产工艺,减少排放;
    7、协议书中关于公司销售收入、税后年净利润、缴纳各类税费等条款并不
    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一、对外投资概述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于 2017 年
6 月 26 日与成眉石化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成眉石化园”或“甲方”)签署
了《成眉石化园区工业项目投资协议》,就公司在成眉石化园区投资新建设年产 5
万吨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及再生利用项目达成合作共识。
       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 2017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该事项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项目的实施不影响 IPO 募投项目。
       公司与成眉石化园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名称:成眉石化园区管理委员会
       2、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1、协议各方
       甲方:成眉石化园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年产 5 万吨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及再生利用项目。
       3、项目规模:项目计划总投资 29,694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22,350 万元。
       4、建设周期:项目建设周期约 24 个月。
       5、预期效益: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可实现产值 4.71 亿元/年,税收 2,000 万
元/年,税后利润为 10,706 万元,可解决就业 125 人。
       本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主要发生在 2018 年度(详见下表),公司最近连续三个会
计年度公司盈利能力稳定,现金流充裕,2014 年-2016 年度每年净利润分别为
65,831,389.53 元、61,931,776.26 元、68,942,742.94 元;2014 年-2016 年度每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61,890,917.54 元、86,531,052.42 元、
81,640,047.76 元。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 248,960,187.83 元。
同时,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868,585,260.73 元,负债合计为
162,539,583.25 元,资产负债率仅为 18.71%,仍有较大提高负债规模空间。
                          固定资产投资进度                           单位:万元
序号      名称                合计                       2017
1         固定资产                         22,350       4,470            17,880
1.1          建筑工程费                     3,750         750             3,000
1.2          设备购置费                    14,800       2,960            11,840
1.3          安装工程费                     2,500         500             2,000
1.4          其他费用                       1,300         260             1,040
       综上,公司认为利用公司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资金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资建
设。公司财务状况稳健,支付银行贷款的财务费用后并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
成实质性影响。 
    上述已明确项目产能、总投资、固定资产投资、销售收入、税收、税后利润、
就业人数等数据均摘自《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项目公司年产
5 万吨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及再生利用项目项目建议书》,最终数据以项目可行性
研究报告为准。
    (二)项目选址
    1、供项目用地位于成眉石化园区,具体位置以甲方核准的红线图为准。
    2、项目用地面积约为 80 亩,以依法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面积为准。项目用地
北侧预留 57 亩土地,作为后期技改、扩建项目使用。预留时间自该项目开工建设之
日起 24 个月内。
    3、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法定使用年限 50 年。
    (三)土地费用
    1、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权以挂牌、招标或拍卖方式出让,出让起价为 12 万
元/亩(大写:壹拾贰万元/亩),包括农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青苗补偿费、
地面附着物补偿费、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费、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费、土地占补平衡费
等,不包括应由乙方交纳的契税、交易佣金等。
    2、项目用地外的基础设施土地费:6 万元/亩(大写:陆万元/亩)。
    (四)付款方式
    1、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
80 万元(大写:捌拾万元整)。
    2、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40 个工作日内,预付土地整理费 652.8 万元(大
写:陆佰伍拾贰万捌仟元整)(土地出让金的 68%,不含履约保证金),乙方在办理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时,付清土地出让金余款。
    以上为预估金额,具体金额以土地招拍挂每亩成交金额为准。
    3、乙方应在进场建设前向甲方一次性付清项目用地外的基础设施土地费。
    所有款项均需按期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单位:成眉石化园区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乐山市商业银行彭山支行,账号:32012100000072618)。
    (五)项目要求
    1、项目建成投产后计划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 260 万元/亩,税收密
度不低于 13 万元/亩/年。
    2、项目建设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应符合甲方总体规划要求,并报甲方所在地
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项目生产性用地各项指标必须达到《工业项目建设
用地控制指标》要求,其中容积率大于或等于 0.8(最终以规划部门规划设计要求
为准),绿地率不得大于 20%,建筑系数不得低于 30%,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
务设施用地面积比例不得大于 7%,鼓励乙方修建多层厂房。
    3、项目建(构)筑物风貌应符合所在工业园区统一要求,乙方应提供两种以上
设计方案效果图供甲方规划建设部门审核。
    4、项目工程建设期限为 18 个月,具体起始时间以乙方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为
准。项目动工期限在乙方取得施工许可证次日起 1 个月内。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包 
括法律政策调整、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项目建设延迟,则建设周期顺延。
    (六)权利义务
    1、甲方义务和权利
    1)为该项目成立协调工作机构,全面协调该项目的有关事宜,为乙方提供“一
站式”优质服务。
    2)负责协调乙方项目进场时的水、电、气、路等基础设施配套施工条件,红线
外基础设施配套施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3)协助乙方办理税务登记、企业代码登记、银行开户等相关证照和手续。
    4)协调乙方与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使
乙方尽快取得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所必备的政府批复或许可(不包括生产经营特种许
可)。
    5)在收到乙方预付土地费用 15 个工作日内交付土地。
    6)协助乙方参与项目用地招拍挂竞买工作及相关手续的办理。
    7)为乙方在彭山县新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依法办理国有土地使
用权证。
    8)有权对乙方项目投资总额、投资强度、税收密度的有效性进行核定。
    9)有权督促乙方按双方约定要求建设项目。
    10)甲方应于 2019 年 6 月 30 日前(投产前)完成对地块周边(包括预留土地)
安全防护距离内居民区的拆迁。
    2、乙方义务和权利
    1)乙方须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履约保证金,预付土地费用。
    2)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后 8 个月内完成工商核名、立项、环评等手续,并在彭
山区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经营期内须将生产经营所产生的全部税收
依法在彭山区缴纳。
    3)乙方须在乙方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 18 个月内完成主体建筑,22 个月内完
成设备安装,24 个月内投入生产/试产。
    4)乙方须将本项目施工建筑税费缴纳在彭山区,并将此作为工程招标文件中的
必备条件。
    5)为保证项目在协议期限内竣工生产/试产,乙方向甲方指定账号所支付的履
约保证金待项目按约定建设生产/试产后 15 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全额退还乙方。
    6)乙方有权享受甲方提供的服务约定。
    7)本项目实施完毕,乙方如进行技改、扩能,甲方需要全力支持.
    8)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债务,由乙方及所设项目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非因法定事由不得违约,否则按合同法的有
关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2、若乙方未按期支付履约保证金,自第二日起每日按约定保证金额的千分之一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超过一个月未支付保证金,则本协议自动终止;若乙方未按 
期支付土地费用,自第二日起每日按土地费金额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
超过三个月未支付土地费,则本协议自动终止,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所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3、若甲方未按约定将项目用地交付给乙方进场建设超过 30 个工作日,乙方有
权解除本协议,甲方无条件退还已缴纳的土地费用及履约保证金。
    4、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及本项目所涉相关协议,收回土地使
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等不动产:
    (1)因乙方主动放弃该建设项目;
    (2)因乙方原因逾期 3 个月以上未动工建设,或逾期 5 个月以上未建成生产
/试产;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改项目建设内容或未按本协议第五条 5.1、5.2
等要求之一进行建设;
    (4)乙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未通过或建设投产后环保不达标、出现偷排漏
排现象,限期整改未达要求。
    (5)本项目建成投产后,该企业停产、歇业连续两年以上(含本数)。
    5、因前款所列情形收回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等不
动产,该资产由甲方按下列标准给予补偿:
    (1)土地使用权由甲方退还乙方剩余年期的土地出让金,标准按乙方取得本项
目土地使用权时的价格计算;
    (2)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等不动产由甲方委托经双方认可的有资
质的中介机构对该资产的建筑成本进行评估,由甲方按建筑成本折旧后的净值进行
补偿,评估费由乙方全额承担;
    (3)已安装的设备设施由乙方在本协议解除后 6 个月内自行处置,超过时间
未作处置的则由甲方按无主资产进行处置。
    6、乙方未按核准的项目总平面图进行建设,造成土地闲置,甲方有权督促乙方
对闲置用地进行整改;如乙方未按期整改,甲方有权终止项目,按前款方式收回项
目用地,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7、乙方有项目外迁、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等行为,须经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实
施。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单位盖章并于甲方收到乙方履
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已经乙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后,甲方收到乙方履约保
证金方可生效。
    (九)其他
    1、若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不能正常履行,本着尽可能减少双方损失的原则,
双方友好协商妥善处理相关事项。
    2、本协议约定与本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互为补充,如有相互 
矛盾不一致的 ,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其补充合同执行。
    3、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四、对外投资的背景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项目的背景
    根据电子化工新材料产业联盟和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编制的《2016-2017 电
子化工新材料行业调研报告》显示,目前国内企业在 4.5 代以上液晶面板加工用湿
电子化学品用量:2015 年为 21.2 万吨、2016 年为 24.8 万吨、2017 年预计为 27.7
万吨。2016 年以来,液晶平板相关扩建信息呈现爆发式增长(详见下表),国内以
京东方、华星光电、深天马等为龙头的平板显示公司在液晶领域的产能产量合计预
计将很快超过韩国,届时中国将成为全球第一的液晶面板生产大国,预计 2019 至
2020 年在建的液晶平板产能将逐渐释放。本次投资项目主要是针对 6 代线以上的液
晶面板市场,该市场目前竞争对手主要是国外公司,如德国巴斯夫公司、住友化学、
东进世美肯、东友化学、关东化学、LG 化学、日本长濑、ENF 等。
国内液晶平板领域扩能情况
                                                               产能情
公司名称       地区        面板类型         世代      月产能              投产时间
                                                                 况
  京东方       合肥          LCD           10.5G       120     在建       2018Q2
  京东方       成都      柔性 AMOLED         6G        24      在建       2017Q4
  京东方       成都      柔性 AMOLED         6G        24      在建       2018Q2
  京东方       绵阳      柔性 AMOLED         6G        48      在建       2019Q4
 华星光电    武汉 T4     柔性 AMOLED         6G        45      规划     2019 年 5 月
 华星光电    深圳 T6     LCD/AMOLED         11G        90      在建     2019 年 3 月
 中电熊猫      成都          LCD            8.6G       120     在建     2018 年 7 月
中国电子彩
               咸阳          LCD            8.6G       120     在建     2017 年 8 月
  虹集团
   信利        汕尾          LCD             5G        50      在建      2018 年年初
江苏维信诺     昆山        AMOLED           5.5G       11      在建     2017 年下半年
                        AMOLED(含柔
 黑牛食品      固安                          6G        30      在建        2018 年
                             性)
 和辉光电      上海      柔性 AMOLED         6G        30      在建       2019Q1
   惠科        重庆          LCD            8.5G       60      在建      2017 年投产
  富士康       广州          LCD           10.5G       90      在建        2019 年
  华佳彩       福州          LCD             6G        30      在建     2017 年下半年
    以上数据来自于网络公开信息,公司对上述信息准确性不承担相关责任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订有助于提升公司高纯湿电子化学品的产能,以满足国内特别是成
渝地区市场持续增长的需求,充分利用眉山市的区位优势,抓住市场发展机遇,有
效提升公司在平板领域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进一步巩固和增强公司在行业中的
领先地位。 
   本年度内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五、 对外投资风险分析
     1、本次对外投资项目实施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
 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2、本协议已经乙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后,甲方收到乙方履
 约保证金方可生效;
     3、本次对外投资项目建设投资较大,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
 统筹资金安排,把控投资节奏,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4、原材料采购风险:公司原材料包括硫酸、硝酸、氢氟酸、过氧化氢、NMP、
 丙二醇甲基醚醋酸酯、二乙二醇丁醚等,这些通用化学品价格的波动对公司毛利
 都会有所影响;
     5、产品销售风险:新产品进入客户产线需要得到客户的认证,此类认证周期
 长、要求高。公司目前积极配合意向客户进行认证流程,力争尽快通过认证,尽早
 投产,尽早供货;
     6、公司产品的生产工艺主要为物理纯化的提纯工艺和循环再生利用,生产过
 程的污染较少,但仍存在着少量“三废”排放。随着国家环境污染治理标准日趋提
 高,以及主要客户对供应商产品品质和环境治理要求的提高,公司将积极关注相关
 政府机关对行业或产品的规范要求,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并且合理优化生产工
 艺,减少排放;
     7、协议书中关于公司销售收入、税后年净利润、缴纳各类税费等条款并不代
 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六、备查文件
   1、《成眉石化园区工业项目投资协议》;
   2、《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项目公司年产 5 万吨超高纯湿
电子化学品及再生利用项目项目建议书》项目财务评价章节。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