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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邦高科: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6-26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17 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
称“公司章程”),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全体独
立董事对公司 2017 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调整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不构成重组方案
重大调整的议案》、《关于批准更换重大资产重组签字评估师的议案》等关于本次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议案
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 公司本次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
重组方案及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等重组方案的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相关事项的调整。
     2.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联评估”)于 2017 年 2 月 9 日出具了编号为中联评报字[2017]第 102 号的《北
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金石威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
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
     因存在签字资产评估师参与的其他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涉嫌信息披
露违法行为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中联评估指派与上述被调查事项无关的韩
荣、郝俊虎担任签字资产评估师(其中郝俊虎为原签字评估师,但因其与上述被
调查事项无关,因此未做更换),履行必要的评估复核程序,并出具了《中联资
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北京金石
威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项目复核报告》(以下简称“复核报告”)。根据
中联评估出具的复核报告,中联评估及签字资产评估师韩荣及郝俊虎对评估报告
进行了复核,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更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签字评估师没有违反法律、
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签字评估师的变更不影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评
估机构和签字评估师的独立性,不影响标的资产的评估结论及交易作价,不影响
本次交易的进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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