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十二次监事会议于 2017 年 6 月 15 日在公
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于 2017 年 6 月 5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二名监事出席了会
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阳女士主持。会议以
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公司 2016 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进行书面审核形成的专项审核意见如下:“经审
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并通过《公司监事会 2016 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并通过《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并通过《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上四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5、审议并通过《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按照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
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2016 年度,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建立了内部控制,但存在财务报
告和非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应进一步加强对内部控制的执行力度以
及继续完善各项内控制度,董事会和管理层应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监事会将跟进、
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完善业务流程的控制,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为公司长期、
稳定、规范、健康地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6、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全文详
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8、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书面审核形成的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
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特此公告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