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拟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
行了事前审查,经审核有关资料,我们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议相关材料,我们已了解了上海中电罗莱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电罗莱”)的经营及财务情况,认为本次由全资子公司上海润芯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芯投资”)为中电罗莱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是为了
更好地推动中电罗莱的业务发展,提高其资金流动性,增强盈利能力,确保公司
利益的最大化,润芯投资本次对外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润芯投资为中电罗莱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
保,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就此
议案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署页)
(以下无正文,为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孙大建(签字):
乐振武(签字):
秦扬文(签字):
2017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