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瞪羚企业资助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浙江省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下发的《杭州市关于支持
瞪羚企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杭高新﹝2014﹞2号)以及《关于下
达2016年瞪羚企业资助资金的通知》(区发改﹝2017﹞61号,区财
﹝2017﹞58号),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天
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夏科技\")于近日获得上述资助资
金 1,126.94万元人民币。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上述资助资金
1,126.94 万元人民币全额计入天夏科技 2017 年 6 月营业外收入--政
府补助,对公司 2017 年度损益将产生一定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仍需
以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关于下达 2016 年瞪羚企业资助资金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