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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之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6-23
股票代码:002642           股票简称:荣之联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上市公司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荣之联
          股票代码            002642.SZ
          交易对方                              姓名/名称
                             孙志民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
                             侯卫民
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对方         待定的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一七年六月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公司声明
     本重组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重组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重组报告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重组报告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备查文件查阅方式为可至上市公司联系地
址处查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对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重组报告书
摘要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
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
停转让其在荣之联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尚需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和核准。审
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之陈述。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
自行负责;因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
负责。
     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信息披露文件,
若对本重组报告书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
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交易的 2 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声明和承诺:
     承诺方将及时向荣之联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荣之联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次重组因承诺方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
结论明确之前,承诺方将暂停转让其在荣之联拥有权益的股份。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中介机构承诺
     华泰联合证券承诺: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伦律师承诺: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所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兴华会计师承诺: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本所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和评估师承诺: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目录
公司声明 ........................................................... 2
交易对方声明 ....................................................... 3
中介机构承诺 ....................................................... 4
目录 ............................................................... 5
释义 ............................................................... 7
重大事项提示 ...................................................... 10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10
    二、标的资产评估作价情况................................................................................................. 12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12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12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14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 ................................................................. 14
    七、本次交易支付方式及募集配套资金安排 ..................................................................... 15
    八、股份锁定期..................................................................................................................... 16
    九、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及补偿情况 ................................................................................. 17
    十、期间损益安排................................................................................................................. 19
    十一、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19
    十二、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和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 21
    十三、本次重组相关方做出的重要承诺 ............................................................................. 22
    十四、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 25
    十五、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 ................................................................................. 29
重大风险提示 ...................................................... 30
    一、本次交易审批风险......................................................................................................... 30
    二、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 30
    三、配套融资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 ......................................................... 30
    四、标的所在行业增速放缓的风险 ..................................................................................... 31
    五、标的资产的估值风险..................................................................................................... 31
    六、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 32
    七、标的公司核心人员流失的风险 ..................................................................................... 32
    八、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32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九、赞融电子报告期内主要客户较为集中的风险 ............................................................. 33
    十、标的公司客户稳定性的风险......................................................................................... 33
    十一、收购赞融电子 100%股权交易形成的商誉减值风险 .............................................. 33
    十二、收购整合的风险......................................................................................................... 34
    十三、股票市场波动的风险................................................................................................. 34
    十四、不可抗力的风险......................................................................................................... 34
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 ........................................... 36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36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38
    三、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39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47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47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47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48
    八、本次交易方案实施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 50
第二章            备查文件 ............................................... 52
    一、备查文件目录................................................................................................................. 52
    二、备查文件地点................................................................................................................. 52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释义
     在本摘要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名词释义
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荣
                             指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642.SZ
之联
赞融电子/标的公司            指   深圳市赞融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拟购买资产          指   赞融电子 100%股权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指   孙志民、侯卫民
资产交易对方/发行对象
业绩承诺人/补偿义务人        指   孙志民、侯卫民
归母净利润                   指   合并报表范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业绩承诺人承诺的标的公司在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经
                                  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承诺净利润                   指
                                  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准),分别不低于 7,000.00 万元、
                                  8,000.00 万元和 9,000.00 万元。
                                  标的公司在盈利补偿期间实际实现的经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审
实际净利润                   指   计机构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孰低为准)
                                  本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赞融电子全体股东持有
本次重组/本次交易            指   的赞融电子 100%股权,同时以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
                                  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
                             指   荣之联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基准日
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
                             指   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
日
审计/评估基准日              指   2017 年 3 月 31 日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上市公司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发行
                             指
买资产协议》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书》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指   上市公司与业绩承诺人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书》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报告书/重组报告书            指
                                  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摘要/本摘要/本重组报告书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指
摘要                              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审计报告》                 指   兴华会计师出具的(2017)京会兴审字第 03020093 号《审计报告》
                                  中和评估师出具的中和评报字(2017)第 BJV3011 号《资产评估报
《评估报告》                 指
                                  告》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
《重组管理办法》             指
                                  109 号令,2014 年 11 月 23 日起施行,2016 年 9 月 8 日修订)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
《格式准则 26 号》           指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 年修订)》
《股票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
《规范运作指引》             指
                                  订)》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证监会公告[2008]14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
《若干问题的规定》           指
                                  题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14 号)
商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并购重组委/重组委            指   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券
中伦律师/律师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兴华会计师                   指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和评估                     指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报告期/最近两年一期          指   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 1-3 月
                                  易安信,为一家世界领先的信息存储资讯科技公司,主要业务为信
EMC                          指
                                  息存储及管理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
                                  甲骨文股份有限公司(甲骨文软件系统有限公司),是全球最大的企
Oracle                       指
                                  业级软件公司,是继微软后全球第二大软件公司
                                  NetApp 成立于 1992 年,纳斯达克股票代码:NTAP,是向目前的数
NetApp                       指
                                  据密集型企业提供统一存储解决方案的居世界前列的公司
                                  赛门铁克公司成立于 1982 年 4 月,是信息安全领域全球领先的解决
Symantec                     指   方案提供商,为企业、个人用户和服务供应商提供广泛的内容和网
                                  络安全软件及硬件的解决方案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通信和金融电子网络于一体的行
东方通信                     指
                                  业应用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
                                  International Business Machines Corporation,国际商业机器公司,全
IBM                          指
                                  球性的信息技术和业务解决方案公司。
                                  联想系统集成(深圳)有限公司,从事生产经营计算机硬件系统、
联想系统集成                 指
                                  相关的部件和组件以及软件系统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开发、生产、销售程控交换机,传
                                  输设备,数据通信设备,宽带多媒体设备,电源、无线通信设备,
华为                         指
                                  微电子产品,系统集成工程,计算机及配套设备,终端设备及相关
                                  的设备及维修
                                  中国电信集团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与通信、信息相关
中国电信系统集成             指   的系统集成及软件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支持、技术咨
                                  询;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电讯器材的销售
                                  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计算机系统集成;基础
神州数码系统集成             指
                                  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等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集成
太极计算机                   指   电路、软件及通信设备化技术开发、设计、制造、销售、维护;承
                                  接计算机网络及应用工程;信息系统集成等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华胜天成                     指
                                  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承接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主要从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
东华软件                     指   术推广、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
                                  应用软件服务、公共软件服务等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计算机、软件、硬件、机电一体
东软集团                     指   化产品开发、销售、安装,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
                                  咨询服务等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
天玑科技                     指
                                  维修,系统集成等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二、专业名词或术语释义
                                  通过结构化的综合布线系统和计算机网络技术,将各个分离的设备
系统集成                     指   (如个人电脑)、功能和信息等集成到相互关联的、统一和协调的
                                  系统之中,使资源达到充分共享,实现集中、高效、便利的管理
磁盘阵列                     指   由多个磁盘组合而成的容量巨大的磁盘组
                             指   “Network Attached Storage”(网络附属存储)的英文缩写,是一种连
NAS
                                  接在网络上,具备资料存储功能的装置
                             指   是基于磁带的备份系统,由多个驱动器、多个槽、机械手臂组成,
磁带库
                                  并可由机械手臂自动实现磁带的拆卸和装填
服务器                       指   提供计算服务的设备,由处理器、硬盘、内存、系统总线等组成
                             指   采用精简指令集处理器,性能和价格介于 PC 服务器和大型主机之
小型机
                                  间的一种高性能 64 位计算机
                             指   “Small Computer System Interface”(小型计算机系统接口)的英文缩
SCSI 卡
                                  写,专门用于服务器和高档工作站的数据传输接口技术
                             指   “Redundant Array of Independent Disks”(磁盘阵列)的英文缩写,专
RAID 卡
                                  门用于磁盘阵列的数据传输接口技术
                             指   “Host Bus Adapter”(主机总线适配器)的英文缩写,是一个在服务
HBA 卡                            器和存储装置间提供输入/输出(I/O)处理和物理连接的电路板或集
                                  成电路适配器
光纤交换机                   指   高速的网络传输中继设备,以光纤电缆作为传输介质
以太交换机                   指   基于以太网传输数据的网络传输中继设备
ATM                          指   “Automatic Teller Machine”(银行自动取款机)的英文缩写
循环机                       指   银行自动存取一体机
                             指   在相隔较远的异地,建立两套或多套功能相同的 IT 系统,互相之间
                                  可以进行健康状态监视和功能切换,当一处系统因意外(如火灾、
容灾
                                  地震等)停止工作时,整个应用系统可以切换到另一处,使得该系
                                  统功能可以继续正常工作
                             指   安装在信用卡的特约商户和受理网点中与计算机联成网络,实现电
POS
                                  子资金自动转帐的多功能终端
                             指   两地三中心灾难恢复解决方案,三中心即生产数据中心、同城灾备
两地三中心
                                  中心、异地灾备中心
                                  Windows Open System Architecture,Windows 开放式系统体系结构,
WOSA                         指
                                  是微软公司提出的一种在 Windows 操作系统下的软件架构。
                                  Hadoop 是一个由 Apache 基金会所开发的分布式系统基础架构。用
Hadoop                       指
                                  户可以在不了解分布式底层细节的情况下,开发分布式程序。
                                  Hadoop 分布式文件系统(HDFS),被设计成适合运行在通用硬件
HDFS                         指
                                  (commodityhardware)上的分布式文件系统。
                                  MapReduce 是一种编程模型,用于大规模数据集(大于 1TB)的并
MapReduce                    指
                                  行运算。
Hbase                        指   HBase 是一个分布式的、面向列的开源数据库。
注:(1)本重组报告书摘要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
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2)本重组报告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
入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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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重组报告书摘要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荣之联拟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赞融电子
100.00%股权,交易金额为 84,000 万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51,400 万元。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0%。募集配套
资金金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0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
否并不影响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募集配套资金的最终发行数量
将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荣之联拟向特定对象孙志民和侯卫民 2 名自然人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
结合的方式购买其合计持有的赞融电子 100.00%股权,交易作价 84,000 万元。其
中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 29,400 万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交易对价 54,600
万元,发行价格为 20.81 元/股,总计发行股份数为 26,237,385 股。具体情况如下:
                                 现金支付        股份支付        交易金额         股份数量
   标的资产          交易对方
                                 (万元)        (万元)        (万元)          (股)
   赞融电子           孙志民       26,460.00         49,140.00        75,600.00     23,613,647
 100.00%股权          侯卫民        2,940.00          5,460.00         8,400.00      2,623,738
              合计                 29,400.00         54,600.00        84,000.00     26,237,385
注:交易对方以标的资产作价认购股份时,计算结果不足一股的,尾数舍去取整。最终发行数量将以中国
证监会最终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金额不超过 51,400 万元,按照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上限
51,400 万元,并假设发行价格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停牌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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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6 元/股进行计算,拟发行的股份数量约为 20,510,774 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
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0%。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超过本
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00%。
       荣之联本次拟采用询价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
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
(以其自有资金)、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
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 10 名的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应符合法律、法
规规定的条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
个发行对象。上述特定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
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发行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及金额如下:
序号            配套资金用途              预计投资总金额(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1         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                         29,400.00                     29,400.00
  2       支付本次交易中介机构费用                        2,000.00                      2,000.00
  3             研发中心项目                             24,742.30                     20,000.00
                合计                                     56,142.30                     51,400.00
       荣之联向全体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配套资金的成功
实施为前提,最终配套融资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行为的实施。如果募集配套资金出现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情形,本
公司将自筹解决。在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
况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在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用配套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
的公司自筹资金。
       本次交易完成后,荣之联将持有赞融电子 100.00%的股权,赞融电子将成为
荣之联的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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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标的资产评估作价情况
     本次交易中,中和评估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对赞融电子全部股东权益进行了
评估,并最终采用了收益法的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3 月 31 日,赞
融电子 100.00%股权按收益法评估价值为 84,061.03 万元,较其净资产账面值增
值 64,258.16 万元,增值率 324.49%;按市场法评估价值为 148,847.00 万元,评
估值与账面价值相比增值 129,044.13 万元,增值率 651.64%。上述资产的具体评
估情况请参见“第四章本次交易评估情况说明”及中和评估出具的中和评报字
(2017)第 BJV3011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基于上述评估结果,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作价确定为 84,000 万
元。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赞融电子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占上
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相关指标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荣之联             标的资产               占比
资产总额与成交金额孰高                          468,051.12               84,000.00          17.95%
资产净额与成交金额孰高                          382,070.54               84,000.00          21.99%
营业收入                                        159,550.45               74,295.49          46.57%
注 1:标的资产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等指标及占比均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中的相应规定进
行取值并计算。赞融电子总资产、净资产均采用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的数据,营业收入采用 2016 年数据。
       由上表可以看出,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由于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因此需通过中国证
监会并购重组委的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构成重组上市指:上市公司自控制权发生
变更之日起 60 个月内,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导致上市公司发生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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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变化情形之一的:
     (一)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100%以上;
     (二)购买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
100%以上;
     (三)购买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净利润的比例达到 100%以
上;
     (四)购买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100%以上;
     (五)为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占上市公司首次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
的董事会决议前一个交易日的股份的比例达到 100%以上;
     (六)上市公司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虽未达到本款第(一)至第(五)
项标准,但可能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
     (七)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发生根本变化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自 2011 年 12 月上市以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一直为王东辉和
吴敏夫妇,未发生过变更。
    本次交易前,王东辉和吴敏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193,767,148 股,
占总股本的 30.48%,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完成后,考
虑配套融资,以合计发行股份 46,748,159 股计算,王东辉和吴敏合计持股比例将
变更为 28.39%。王东辉和吴敏仍将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因此,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最近 60 个月内未发生过股权变更,本次交易不会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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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权变更,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
情形,因此本次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孙志民、侯卫民
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本次交易完成后,孙志民、侯卫民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将不超过上市公司
总股本的 5%。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10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
者,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参与认购。综上所述,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为荣之联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日,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0.81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六十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均价的 90%。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另行实施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
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则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
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公司将向孙志民和侯卫民分别发行 23,613,647 股和 2,623,738 股购买其持有
的赞融电子股权,最终发行数量将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
的发行数量为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将根据发行价格的变化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
应调整。
     (二)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配套融资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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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
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与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确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51,400 万元。以发行价格为上市公司本次交
易停牌前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25.06 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
行股票拟发行的股份数量约为 20,510,774 股。
     最终发行数量将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根
据申购报价的情况与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七、本次交易支付方式及募集配套资金安排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安排
     荣之联拟向特定对象孙志民和侯卫民 2 名自然人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
结合的方式购买其合计持有的赞融电子 100.00%的股权,交易作价 84,000 万元。
其中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 29,400 万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对价 54,600
万元,总计发行股份数为 26,237,385 股。
     上市公司应在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到账后十五日内向孙志民、侯卫民指定
的银行账户支付应付的全部现金对价,若募集配套资金不成功,则由上市公司自
筹资金支付。若上市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应在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票上市之
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现金对价的 50%,在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
内支付现金对价的剩余 50%;每次支付时均按照交易对方的相对持股比例向交易
对方分别支付。
     (二)募集配套资金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金额不超过 51,400 万元,按照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上限
51,400 万元,并假设发行价格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停牌前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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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6 元/股进行计算,拟发行的股份数量约为 20,510,774 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
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0%。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超过本
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00%。
     荣之联本次拟采用询价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
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
(以其自有资金)、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
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 10 名的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应符合法律、法
规规定的条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
个发行对象。上述特定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
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发行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研发中心的建设和运营以及支付本次交易
现金对价与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用。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
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00%。
     荣之联向全体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配套资金的成功
实施为前提,最终配套融资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行为的实施。如果募集配套资金出现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情形,本
公司将自筹解决。在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
况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在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用配套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
的公司自筹资金。
     八、股份锁定期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根据本公司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协议》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出具的股份锁定承诺函,本次交易中,
发行股份购买资的交易对方以赞融电子股权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发行的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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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锁定期安排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至业绩承诺期最后一年的《专项审核
报告》和《减值测试报告》出具之前且《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的包括但不限
于最后一次盈利预测补偿和减值补偿完成之前不得转让。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的交易对方承诺,若交易对方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
见不相符,交易对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实施分红、
配股、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而孳息的股份,亦遵照前述锁定期
进行锁定。
     (二)募集配套资金
     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锁定期安排如下:自该等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内不转让。
     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交易对方及配套募集资金交易对方取得的因荣之联送
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前述股份锁定安排。
     九、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及补偿情况
     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孙志民和侯卫民承诺标的公司的业绩如下:
     标的公司 2017 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孰低为准)不低于 7,000 万元;标的公司 2018 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准)不低于 8,000 万元;标的公
司 2019 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为准)不低于 9,000 万元。
     如标的公司 2017 年、2018 年或 2019 年的实际净利润大于或等于承诺净利
润,则该年度交易对方无需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且超出承诺净利润的部分在承
诺年度内此后年度实际净利润未达到承诺净利润时可用于弥补差额。若标的公司
在 2017 年、2018 年或 2019 年任一年末当年累计实际净利润小于当年累计承诺
净利润,则应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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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年应补偿的股份数量=(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
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的交
易价格÷本次发行价格)-已补偿股份数量-已补偿的现金金额÷本次发行价格。
补偿义务人自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股份不足以补偿的,则股份不足的差额部分由补
偿义务人以现金进行补偿。现金补偿金额的计算方式为:
     股份不足部分的现金补偿金额=(当年应补偿的股份数量—补偿义务人剩余
可用于补偿的上市公司股份数)×本次发行价格。
     利润承诺年度期限届满后,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应在业绩承诺期最后一个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起三十日内出具),如果标的公司 100%股权的
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期内已补偿的股份总数×本次交易中股份对价的发行价格
+业绩补偿期内已经补偿的现金总额,则由补偿义务人向上市公司另行补偿。
     应补偿的金额=标的公司 100%股权的期末减值额-在承诺年度内因实际净
利润未达承诺净利润已支付的补偿额。前述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为本协议项下标
的资产交易价格减去期末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假设自交割日至减值测试基准日期
间标的资产未受到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资产减值补偿时,应补偿的金额应先由补偿义务人以股份补偿。股份补偿数
量=应补偿的金额÷本次发行价格。若补偿义务人剩余的上市公司股份数不足以
补偿的,则股份不足的差额部分由补偿义务人以现金进行补偿。股份不足部分的
现金补偿金额=应补偿金额-补偿义务人剩余的上市公司股份数×本次发行价格。
     各补偿义务人之间按照本次交易前其在标的公司的出资比例计算各自应当
补偿的现金金额和/或股份数量。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补偿实施日,若上市公司有现金分红的,则当期应补
偿股份在上述期间累计获得的税后分红收益,应随补偿股份赠送给上市公司;如
补偿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因发生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行为导致调
整变化,则股份补偿义务人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将根据实际情况随之进行调整。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上市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单独进行核算,在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
况的《专项审计报告》中,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收入、成本及收益予以扣
除。此外,募集配套资金投入使用前存储在募集资金专户或现金管理所产生的利
息收入不计入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的实际净利润。
       十、期间损益安排
       上市公司应在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 2017 年年
度审计之前或同时,对标的资产期间损益进行专项审计,转让方应在相关审计报
告出具后十日内完成相关期间损益的支付工作。
     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标的资产盈利的,则盈利部分归上市公司享有;
标的资产亏损的,则由交易对方以连带责任的方式共同向上市公司或标的公司以
现金方式补足,在亏损数额经审计确定后的十日内由交易对方支付到位。交易对
方内部承担补偿额按照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分担。
       十一、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之前,荣之联的主营业务类型包括系统集成、系统产品、技术开发
与服务以及车载信息终端四大类。
    本次交易完成后,荣之联将持有赞融电子 100%股权,赞融电子主要为国内
金融行业用户提供存储系统集成解决方案。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与赞融电子将实现优势互补,并通过内外部整合,
实现上市公司与赞融电子的协同发展,提升和改善上市公司的业务规模和盈利能
力。上市公司可以迅速进入金融领域市场并获得大型金融机构客户,上市公司在
电信、政府、制造等优势行业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金融行业聚焦的战略将得到推
进。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股票仍具备上市条件且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
变更。
     以发行股份 46,748,159 股(含配套融资)计算,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的
股本将由 635,769,528 股变更为 682,517,687 股,社会公众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将不
低于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0.00%,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满足
《公司法》、《证券法》及《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
    本次交易前,王东辉和吴敏通过直接和间接等方式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193,767,148 股,占总股本的 30.48%,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
交易完成后,考虑配套融资,以合计发行股份 46,748,159 股计算,王东辉和吴敏
合计持股比例将变更为 28.39%。王东辉和吴敏仍将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考虑配套融资因素,并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20,510,774 股进行测算,本次交易完成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本次交易之前                本次发行股份          本次交易完成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数(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王东辉、吴敏             193,767,148          30.48%                 -       193,767,148        28.39%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
孙志民                             -                 -      23,613,647        23,613,647        3.46%
侯卫民                             -                 -       2,623,738         2,623,738        0.38%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对方
待定的不超过 10 名
                                   -                 -      20,510,774        20,510,774        3.01%
特定投资者
其他股东                 442,002,380          69.52%                 -       442,002,380        64.76%
    股份总计             635,769,528        100.00%         46,748,159       682,517,687    100.00%
    如果本次交易配套融资未能实施,本次交易完成前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交易之前                本次发行股份          本次交易完成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数(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王东辉、吴敏             193,767,148          30.48%                 -       193,767,148        29.27%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
孙志民                             -                 -      23,613,647        23,613,647        3.57%
侯卫民                             -                 -       2,623,738         2,623,738        0.40%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其他股东                 442,002,380          69.52%                  -          442,002,380      66.77%
    股份总计             635,769,528        100.00%        26,237,385            662,006,913     100.00%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交易后,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将进一步增加,公司的营业收入、
净利润将大幅提高,并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业绩水平,增强公司竞争实力。
    本次交易前后,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比较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备考)
                 财务指标
                                                (2017 年 3 月 31 日)           (2017 年 3 月 31 日)
               总资产(万元)                                  482,260.89                      583,779.90
               总负债(万元)                                   99,986.50                      155,737.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万元)                          382,210.69                      427,978.90
                 资产负债率                                          20.73%                       26.68%
                  流动比率                                                3.25                       2.25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备考)
                 财务指标
                                                       (2016 年)                    (2016 年)
            营业总收入(万元)                                 159,550.45                      233,845.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24,010.41                       30,290.3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8                       0.46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6.29%                         6.84%
注:(1)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注:基本每股收益未考虑募集配套资金因素;
(4)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十二、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和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本次重组方案实施前尚需取得有关批准,取得批准前本次重组方案不得实施。
本次重组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情况列示如下: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情况
    1、2017 年 6 月 22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本次交易草案及相关议案;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2、2017 年 6 月 22 日,赞融电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协议》中约定的股权转让,孙志民、侯卫民均相互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交易方案尚需获得的批准或核准,包括但不限于:
     1、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2、本次交易通过商务部的经营者集中申报审查;
     3、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上述批准或核准均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核
准以及取得上述批准、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重组方案的实施以取得上述全部核准为前提,未取得前述核准前不得实施。
     十三、本次重组相关方做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方           出具承诺函名称                        承诺的主要内容
                                         1、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均没有直接或间接
                                         地从事任何与荣之联所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
                                         务活动;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承诺人将继续不直接或通过其
                                         他企业间接从事构成与荣之联及其子公司业务有同业竞争
                                         的经营活动,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荣之联及其子公司
                                         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对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企业(今后如有),承诺人将
                                         通过派出机构及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经理)在该等企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
                                         业履行本承诺项下的义务,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荣之
   实际控制人        的承诺函
                                         联及其子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荣之联及其子公司进一步拓
                                         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承诺人及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企
                                         业(今后如有)将不与荣之联及其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
                                         务相竞争;可能与荣之联及其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发
                                         生竞争的,承诺人及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企业按照如下
                                         方式退出与荣之联及其子公司的竞争:A、停止生产构成竞
                                         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B、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
                                         成竞争的业务;C、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荣之联及其子公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司来经营;D、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除已经披露的情形外,承诺人
                                            及承诺人控制的企业与荣之联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
                                            重大关联交易;
                                            2、本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重组完成后,赞融电子
                                            将成为荣之联的全资子公司,本次重组有利于荣之联减少和
                                            规范关联交易;
                                            3、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与荣之联及
                                            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
                                            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
                                            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       规范性文件和荣之联《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
   实际控制人        联交易的承诺函         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荣之联及荣之联其他股东的利
                                            益;
                                            4、承诺人保证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严格遵守法
                                            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
                                            范性文件及荣之联《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
                                            度的规定,不会利用主要股东的地位和便利谋取不当的利
                                            益,不会进行有损荣之联及荣之联其他股东利益的关联交
                                            易;
                                            5、如违反上述承诺与荣之联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交易,而
                                            给荣之联及荣之联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由承诺人承担赔偿
                                            责任。
                                            鉴于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之联”)拟
                                            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深圳市赞融电
                                            子技术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王东
                                            辉、吴敏(以下简称“承诺人”)作为荣之联的控股股东,现
                                            就继续保持荣之联的独立性,作出如下承诺:
                     关于保证北京荣之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为了保护荣之联的合法利益,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
                     联科技股份有限公
   实际控制人                               益,本人承诺:在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保证将按照有关法
                     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到与荣之联在人员、资产、
                                            业务、机构、财务方面完全分开,不从事任何影响荣之联人
                                            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的
                                            行为,不损害荣之联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继续保持荣之联在
                                            人员、资产、业务、机构和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
                                            1、本人已经依法对赞融电子履行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
                                            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其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
                                            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
                                            2、本人对赞融电子的股权具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有权
                     关于与荣之联进行
 孙志民、侯卫民                             转让本人持有的赞融电子股权;赞融电子的股权不存在信
                     交易的承诺
                                            托、委托持股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安排,不存在质押等任何担
                                            保权益,不存在冻结、查封或者其他任何被采取强制保全措
                                            施的情形,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其他任何权利限制
                                            的任何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文件、股东协议、合同、承诺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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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排,亦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上述股权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
                                         机关查封、冻结、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
                                         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司法程序。本人保证上述状态持续至
                                         赞融电子股权变更登记至荣之联名下时。
                                         3、本人保证,赞融电子是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
                                         有限责任公司,并已取得其设立及经营业务所需的一切批
                                         准、同意、授权和许可,所有该等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
                                         均为有效,并不存在任何原因或事由可能导致上述批准、同
                                         意、授权和许可失效。
                                         4、在《购买资产协议书》生效并执行完毕前,本人保证不
                                         会就本人所持赞融电子的股权设置抵押、质押等任何限制性
                                         权利,保证赞融电子保持正常、有序、合法经营状态,保证
                                         赞融电子不进行与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资产处置、对外担
                                         保、利润分配或增加重大债务之行为,保证赞融电子不进行
                                         非法转移、隐匿资产及业务行为。如确有需要,本人须经荣
                                         之联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5、本人同意赞融电子其他股东将其所持赞融电子股权转让
                                         给荣之联,并自愿放弃对上述赞融电子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6、本人保证在赞融电子股权交割完毕前不存在任何已知正
                                         在进行或潜在的影响本人转让赞融电子股权的诉讼、仲裁或
                                         纠纷。
                                         7、本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
                                         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民事、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
                                         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
                                         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1、承诺人保证将及时向荣之联提供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
                                         承诺人为本次重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
                                         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承诺人保证向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
                                         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副本资
                                         料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
                                         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关于提供资料真实、   3、承诺人保证为本次重组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
 孙志民、侯卫民
                    准确、完整的承诺     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4、承诺人承诺,如因承诺人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荣之联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承诺人所提供或者
                                         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
                                         结论明确之前,承诺人将暂停转让在荣之联拥有权益的股
                                         份。
 孙志民、侯卫民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     1、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的业绩承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诺             诺期最后一年的《专项审核报告》和《减值测试报告》出具
                                   之前且《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的包括但不限于最后一次
                                   盈利预测补偿和减值补偿完成之前,本人根据《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而获得的荣之联股份不得转让。根
                                   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取得的荣之联股份
                                   因荣之联实施分红、配股、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
                                   权事项而孳息的股份,亦遵照前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2、上述股份解锁以本人履行完毕全部承诺的业绩补偿义务
                                   为前提条件,即若在承诺期间,赞融电子的累计实际实现净
                                   利润小于累计承诺净利润且达到赔偿条件的,则本人应按照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现金或股份补偿义务,若
                                   在《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的最后一次盈利承诺补偿完成
                                   后,本人可解禁股份额度仍有余量的,则剩余股份可予以解
                                   锁。
                                   3、本人依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取得的
                                   荣之联股份,在赞融电子业绩承诺实现之前及《盈利预测补
                                   偿协议》约定的最后一次盈利预测补偿和减值补偿(若有)
                                   完成之前,未经荣之联事先书面同意,本人不得将本人在本
                                   次交易中获得的荣之联股份质押给第三方或在该等股份上
                                   设定其他任何权利限制。
                                   4、若本人所取得股份的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
                                   意见不相符的,本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
                                   行相应调整。
     十四、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本次交易中,本公司和交易对方将采取如下措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组相关股票异常
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完整的披露相关信息,
切实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
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以及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二)严格履行上市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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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交易的实施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审批决策程序规定。本次
交易方案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
     (三)股东大会及网络投票安排
     公司在发出召开审议本次重组方案的股东大会通知后,将以公告方式在股东
大会召开前督促全体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在表决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中,公
司将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充分保护中小股东行使投票权
的权益。
     (四)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填补回报安排
     1、本次交易对公司当期每股收益摊薄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 2017 年 1-3 月实现的基本每股收益为 0.0042 元/股,
根据兴华会计师出具的(2017)京会兴阅字第 03020001 号《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审阅报告》,假设本次交易在 2016 年期初完成,上市公司 2017 年 1-3 月实现的
基本每股收益为 0.0173 元/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因并购重组交易
而导致当期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况。本次交易将有利于增厚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
上市公司股东利益将得到充分保障。
     2、公司对防范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及提高未来回报能力采取的措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总股本规模较发行前将出现一定增长。本次交易的标
的资产预期将为公司带来较高收益,有助于提高公司每股收益。但未来若标的资
产经营效益不及预期,则可能对公司每股收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拟采取以下措
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或在被摊薄的情形下填补回报:
     (1)加快完成对标的资产的整合,争取尽早实现赞融电子的预期效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加快对标的资产的整合,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赞融
电子在经营管理、业务拓展、融资等方面提供支持,不断提升赞融电子的销售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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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和盈利能力。
     (2)增强公司自身经营能力,提高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凭借管理层丰富的行业经验,不断发挥公司竞争优
势,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同时,本次交易完成后,借助与赞融电子在研发、市
场等方面的协同效应,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增长。
     (3)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确保募集资金规范和有效使用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账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公司董
事会将持续监督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保障募集资金按顺序用于规定的用途,
配合保荐机构等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4)提高日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目前公司已制定了完善、健全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体系,保证了公司各
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未来几年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严格控制
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加强成本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强化执行监督,全面有
效地提升公司经营效率。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
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
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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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
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重组发行证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
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
会该等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
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
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4、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
出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以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
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重组发行证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
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
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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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
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
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
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五)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公司将在相关信息披露以后提供电话、电子邮件和信件等方式,以便公司了
解、参考投资者对本次交易发表的意见,从而确保投资者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建议
权。同时,本公司已聘请具有专业资格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
务所、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对本次重组过程进行监督并出具专业意见,确保本
次交易公平、合理、合规,不损害股东的相关权益。
     十五、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
     本公司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经中
国证监会批准依法设立,具备保荐机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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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时,除重组报告
书及本重组报告书摘要提供的其他内容和与本重组报告书摘要同时披露的相关
文件外,应特别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本次交易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其他条件方可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以及商务部对本次交易经营者集中申报的审查
通过等。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及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
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审批风险。
     二、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本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本公司与交易对方在协商确定本次
重组的过程中,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但
是仍不排除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本次重组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本次交
易存在因可能涉嫌内幕交易造成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而暂停、中止或取消的
风险。此外,若本次交易过程中,出现不可预知的重大影响事项,则本次交易可
能将无法按期进行。如果本次交易无法进行或需重新进行,则交易需面临重新定
价的风险。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各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
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双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本次交易对方
及上市公司均有可能选择终止本次交易,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配套融资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
    本次交易方案中,上市公司拟配套融资不超过 51,400 万元,用于支付本次交
易现金对价和中介机构费用以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若配套融资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上市公司需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实
施前述项目以及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和中介机构费用。如果上市公司自有资
金或自筹资金无法及时到位,导致延期或无法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可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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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到本次重组实施的进度。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四、标的所在行业增速放缓的风险
    赞融电子是国内领先的金融行业存储系统集成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主营业
务包括系统集成和专业维保服务两大类。公司主要面向各种大型金融机构、工商
企业、政府机关等客户提供存储系统解决方案。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不断发展,金融行业灾备的建设、电信行业业务平台的建
设、政府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对存储的需求不断提高,同时移动互联网、云计算、
大数据的发展也给磁盘存储市场注入了新的增长动力。
    然而,在经济新常态下,我国经济从高速发展进入中高速发展阶段,系统集
成行业整体增速同样有所放缓。中国宏观经济面临的调整未来可能对国内系统集
成解决方案提供商的企业规模持续扩张带来不利影响。系统集成行业的后续发展
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未来行业市场增速进一步下降或出现负增长,将会对赞融电
子未来经营状况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五、标的资产的估值风险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赞融电子 100.00%股权。中和资产评估出具中和评报
字(2017)第 BJV3011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为公司本次资产重组提供作价
参考依据。根据估值方法的适用性、估值对象的具体情况及本次资产重组的背景
和目的,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市场法对上市公司拟收购标的资产赞融电子全部
股东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以收益法评估结论作为赞融电
子 100%股权的最终评估结论。
    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赞融电子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84,061.03 万
元,评估值较账面净资产增值 64,258.16 万元,增值率 324.49%,标的资产的交
易作价较账面净资产增值较高。本次定价合理性原因参见“第四章本次交易评估
情况说明/(四)收益法评估说明”。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中拟收购赞融电子 100.00%股权交易作价 84,000
万元,交易作价较账面净资产增值 324.18%。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评估增值率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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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本次交易作价较标的资产账面值增值较大。
    本公司特提醒投资者,虽然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严格按照评估的相关规定,
并履行了勤勉、尽职的义务,但由于收益法基于一系列假设并基于对未来的预测,
如未来情况出现预期之外的较大变化,可能导致资产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风险,
提请投资者注意估值风险。
     六、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业绩承诺方承诺赞融电子 2017 年至 2019 年实
现的归母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业绩承诺                       7,000.00                8,000.00               9,000.00
    交易对方将勤勉经营,尽最大努力确保上述盈利承诺实现。但是,盈利预测
期内经济环境和产业政策等外部因素的变化均可能给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造成
不利影响。如果标的公司经营情况未达预期,可能导致业绩承诺无法实现,进而
影响上市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提请投资者关注标的公司承诺业绩无
法实现的风险。
     七、标的公司核心人员流失的风险
    核心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是赞融电子维持核心竞争力的关键要素,直接影响
到赞融电子的盈利能力,赞融电子的业务发展对其核心管理人员具有一定的依赖
性。报告期内,赞融电子能够保持核心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稳定,并在市场中
保持较强的竞争力。但若未来公司发展或其激励机制不能满足核心管理人员与技
术人员的需求,未来不排除赞融电子发生核心人员流失的可能性,从而对赞融电
子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产生影响。提请投资者关注赞融电子对其核心管
理人员具有依赖性以及标的公司核心人员流失的风险。
     八、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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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融电子于 2015 年 11 月 2 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经
向相关税局申请及备案后,赞融电子依法享受 15%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赞融
电子不再符合相关资质认证的条件或相关税收政策发生变化,从而导致无法享有
上述的税收优惠,赞融电子的相关税费或将增加,将对企业未来盈利水平造成一
定影响,进而对赞融电子的评估价值产生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九、赞融电子报告期内主要客户较为集中的风险
    2015 年度、2016 年度及 2017 年 1-3 月,赞融电子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
分别为 37,343.37 万元、54,455.31 万元以及 11,586.37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分别为 62.62%、73.29%以及 83.91%。报告期内赞融电子客户集中度较高,主要
原因为赞融电子的客户主要为各大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经过与赞融电子的多次
合作后,已经建立了稳定、互信的合作关系。但若未来当前主要客户不再向赞融
电子采购产品及服务,可能对赞融电子短期内业绩产生一定影响。提请投资者注
意相关风险。
     十、标的公司客户稳定性的风险
    报告期内,赞融电子客户集中度较高,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在
报告期内均为赞融电子的第一大客户,2015 年度、2016 年度及 2017 年 1-3 月,
赞融电子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销售收入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
例分别为 35.87%、50.25%、38.66%。赞融电子经过多年发展,与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等客户建立了较好的合作关系,业务往来较为稳定,但是也对上述客户
存在一定依赖性。未来,标的公司将继续致力于为其主要客户提供优质产品与服
务,与主要客户维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标的公司将积极拓展新客户,开发
新的业绩增长点。但是,若因消费替代等因素导致主要客户采购额下降,而标的
公司不能及时调整应对策略,将对标的公司的产品销售及正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
影响。提请投资者关注标的公司客户稳定性的风险。
     十一、收购赞融电子 100%股权交易形成的商誉减值风险
    赞融电子 100%股权作价较其账面净资产增值较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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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联本次收购赞融电子 100%股权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对价超出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将确认为商誉。由于赞融电子账面净资产较小,因
此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会确认较大金额的商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在未来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由
于系统集成行业开发新客户壁垒较高,市场扩展难度较大,未来的盈利能力受到
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如果赞融电子未来经营状况未达预期,则存在商誉减值的风
险。商誉减值会直接影响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减少上市公司的当期利润。若集
中计提大额的商誉减值,将对上市公司盈利水平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
     十二、收购整合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赞融电子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和赞融
电子需在财务管理、客户管理、资源管理、规章制度、业务拓展等方面进一步融
合,以发挥本次交易的协同效应。标的公司及交易对方将密切合作,最大程度发
挥双方优势,但本次交易后的整合能否顺利实施以及整合效果能否达到并购预期
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收购整合风险。
     十三、股票市场波动的风险
    股票市场价格波动不仅取决于企业的经营业绩,还受宏观经济周期、利率、
资金、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同时也会因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
理因素的变化而产生波动。股票的价格波动是股票市场的正常现象。为此,本公
司提醒投资者必须具备风险意识,以便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同时,本公司一方
面将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作为公司最终目标,加强内部管理,努力降低成本,积极
拓展市场,提高盈利水平;另一方面将严格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时、充分、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以利于投资者做出正确
的投资决策。但仍提请投资者注意股票市场波动的风险。
     十四、不可抗力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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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不利影响的可
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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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一)金融信息化产业具有广阔前景和发展机遇,金融业 IT 投资呈现高速
增长态势
     为适应市场需求层次多样性、经营品种多样化以及银行业未来经营格局的需
求,近年来,国内各大银行在积极推进数据大集中建设的同时,加快了综合业务
应用系统的建设速度,随之而来的是我国银行业 IT 投资的高速增长。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金融信息化建设。《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
年规划纲要》、《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关于金融支持服务外包
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陆续提出我国要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
业,提升金融信息化水平以科技手段促进金融服务与管理创新,全方位提升银行
业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水平。国家出台的各项政策,促使金融信息化建设进
入黄金发展期。
     随着国家各项规划及工作要点的逐渐落实,我国金融信息化建设将步入蓬勃
发展的阶段。2015 年我国银行业整体 IT 投资为 831.1 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
11.92%,其中硬件和服务方面的投资占银行业 IT 投资总量的 54.7%和 36.2%。
硬件方面,国内银行机构 IT 硬件设施逐渐完善,存储类硬件设备方面,目前国
内各大银行的“两地三中心”建设以及核心系统升级推动了 2016 年整体金融信息
存储行业的高速增长。IDC 发布的《中国企业级存储市场跟踪报告-2016 年第四
季度》报告显示,2016 年金融行业企业级存储厂商销售额达到 24.5 亿元人民币,
同比增长 10.8%。据 IDC《中国银行业 IT 解决方案市场预测 2016-2020》报告,
2015 年中国银行业 IT 解决方案市场整体规模为 225.2 亿元,比 2014 年增长 23.5%,
预测到 2020 年市场规模将达到 612.1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 22.14%。
     (二)标的公司聚焦于金融信息化领域,在存储系统领域具有先发优势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提供存储系统集成解决方案。赞融电子全面跟踪、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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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领先的存储产品、应用技术,其中包括 EMC 企业存储系统和软件;Oracle
自动磁带库全线产品、虚拟存储管理系统及相关软件;NetApp 网络存储系统;
Symantec 数据存储管理软件,并结合国内用户的现状和需求,融合赞融电子多
年积累的技术经验,为用户提供先进、实用的存储系统集成解决方案。
     标的公司已与招商银行、平安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等银行建立了稳定
的合作关系。标的公司在为这些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深入了解客户基础设
施状况,并对其服务需求、技术难点、发展趋势等准确把握,逐步与客户建立了
长期的信任合作关系,这些客户也因此对赞融电子的服务产生了较强的粘性,从
而使标的公司建立起了突出的客户资源优势。
     标的公司的管理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在金融信息服务领域从业多年,具有丰
富的金融存储系统实施项目实操和管理经验,一方面能够精准地针对银行客户需
求提供成熟的解决方案和完善的售后维保服务,另一方面能够熟练地使用科学的
实施方法对项目进行规范的管理。同时,标的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技术雄厚
的技术服务队伍,具备金融存储领域所要求的专业人士及专业知识、行业知识、
咨询规划、系统实施服务。
     (三)上市公司将持续布局企业客户信息化,加大推广金融数据服务、统
一存储等专业服务
     自 2011 年上市以来,上市公司以“帮助客户实现核心业务全面数字化和信息
资源应用创新”为使命,融合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生物医疗和移动互联网
的最新技术,推动企业客户信息化进程,帮助客户进行业务升级和战略转型。公
司主营业务类型包括系统集成、系统产品、技术开发与服务以及车载信息终端四
大类,系统集成业务主要是以企业级数据中心建设为主,为企业信息化建设和升
级提供咨询规划、IT 系统架构设计、软硬件选型与集成,必要时为其进行软件
开发;技术开发与服务主要是为客户 IT 系统提供运行维护、数据迁移、软件开
发与升级等服务;系统产品销售是指通过公司的销售渠道,提供客户所需要的 IT
系统建设的软硬件产品以及简单的安装调试服务;车载信息终端销售业务是通过
车载信息终端产品为行业及个人客户提供车联网、定位、安防、车况诊断及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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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航等服务。
     未来,上市公司将继续深化企业 IT 服务方面的业务能力,在以企业级数据
中心为主的私有云建设、运维服务上,加大推广金融数据服务、统一存储等专业
服务。在行业上,公司在电信、政府、制造、金融、能源、生物医疗优势行业的
基础上,未来将加强在金融行业的聚焦,深挖业务需求,协同客户实现核心业务
全面数字化和信息资源应用创新。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一)有利于发挥交易双方的协同、互补效应,增强上市公司在金融领域
的市场占有率
     1、业务及产品协同
    上市公司主要业务是推动企业客户信息化进程,帮助客户进行业务升级和战
略转型,主要产品包括计算、存储和数据安全、网络和信息安全、虚拟化和绿色
机房等解决方案;标的公司主要为国内金融行业用户提供存储系统集成解决方案,
主要产品包括各类网络存储系统和数据存储管理软件。两家公司在业务及产品上
具有较强的互补性,双方整合后将形成更多的创新型业务,如上市公司可以进入
标的公司客户集中的金融信息化服务领域,标的公司可以为上市公司目前在电信、
政府、制造、能源等领域内的客户提供存储服务产品和成熟的解决方案。
     2、市场协同
    标的公司的主要客户为招商银行、平安银行等银行客户,业务集中在金融存
储解决方案领域,而上市公司客户主要分布在电信、政府、制造、金融、能源、
生物等领域,双方目前覆盖的客户所在领域具有较强的互补性。本次并购有利于
双方在不同行业、不同区域市场实现产品的交叉销售,扩大产品和解决方案的规
模和影响力,有效增加客户黏性。上市公司在长期的业务发展过程中,建立了分
布于全国主要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营销服务体系,建立了北京总部、区域中心、
地区办事处或客户现场的三级服务体系,并在各行业内积累了大量的优质客户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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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双方的联合有利于实现标的公司在新的地域和行业渗透,扩大业务范围。
     (二)加强金融行业信息化,是上市公司的重要发展战略,本次交易是上
市公司实现发展战略的重要布局
    上市公司所在的企业 IT 服务行业竞争激烈,公司计划在电信、政府、制造、
能源等优势行业的基础上,未来进一步加强在金融行业的聚焦,在金融行业将深
挖业务需求,协同客户实现核心业务全面数字化和信息资源应用创新。标的公司
是国内领先的金融行业存储系统集成解决方案提供商,在多年的经营过程中,沉
淀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和实践案例,在银行业积累了大量客户,在业内享有较高的
品牌知名度。
    本次重组是上市公司实现产业外延式增长的新型布局和重要战略举措。通过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可以加速拓展金融方向的布局,拓展客户资源,扩大公司在
技术开发与服务领域的优势,快速推进公司在金融行业的战略,抓住行业战略机
会致力于成为中国企业级 IT 市场的领导者和赋能者。
     (三)外延式发展有助于上市公司快速拓展新业务,取得领先市场地位,
提高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
围。上市公司的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将得以提升,标的公司盈利能力突出,经
营现金流情况良好,重组完成后将提高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抗风险能力,进
而提升上市公司价值,更好地回馈各方股东。
     三、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一)本次交易方案
     本次交易荣之联拟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赞融电子
100.00%的股权,交易金额为 84,000.00 万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51,400.00
万元。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0%,募
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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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
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募集配套资金的最
终发行数量将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具体情
况如下: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孙志民、侯卫
民 2 名交易对方持有的赞融电子 100.00%股权。
       本次交易作价 84,000 万元。其中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 35.00%,总计
29,4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交易对方             持有赞融电子的股权比例               现金对价(万元)
  1              孙志民                                  90.00%                             26,460.00
  2              侯卫民                                  10.00%                              2,940.00
            合计                                        100.00%                             29,400.00
       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 65.00%,总计 54,600 万元,总计发行股
份数为 26,237,385 股。具体情况如下:
                                                                          股份对价
序号       交易对方          持有赞融电子的股权比例
                                                           对价(万元)              股份数(股)
 1          孙志民                             90.00%             49,140.00                23,613,647
 2          侯卫民                             10.00%              5,460.00                 2,623,738
         合计                                100.00%              54,600.00                26,237,385
备注:交易对方以标的资产作价认购股份时,计算结果不足一股的,尾数舍去取整。最终发行数量将以中
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金额不超过 51,400 万元,按照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上限
51,400 万元,并假设发行价格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停牌前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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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6 元/股进行计算,拟发行的股份数量约为 20,510,774 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
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0%。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超过本
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00%。
     荣之联本次拟采用询价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
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
(以其自有资金)、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
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 10 名的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应符合法律、法
规规定的条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
个发行对象。上述特定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
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发行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研发中心项目、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以及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
交易价格的 100.00%。
     荣之联向全体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配套资金的成功
实施为前提,最终配套融资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行为的实施。如果募集配套资金出现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情形,本
公司将自筹解决。在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
况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在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用配套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
的公司自筹资金。
     本次交易完成后,荣之联将持有赞融电子 100.00%的股权,赞融电子将成为
荣之联的全资子公司。
     (二)本次交易作价情况
    本次交易中,中和评估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对赞融电子全部股东权益进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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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并最终采用了收益法的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3 月 31 日,赞
融电子 100.00%股权按收益法评估价值为 84,061.03 万元,较其净资产账面值增
值 64,258.16 万元,增值率 324.49%;按市场法评估价值为 148,847.00 万元,评
估值与账面价值相比增值 129,044.13 万元,增值率 651.64%。上述资产的具体评
估情况请参见“第四章本次交易评估情况说明”及中和评估出具的中和评报字
(2017)第 BJV3011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基于上述评估结果,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作价确定为 84,000.00
万元。
       (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1、发行股份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 A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份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2)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孙志民和侯卫民。
       (3)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认购方式为资产认购,孙志民和侯卫民分别以其持
有的赞融电子股权认购本次发行的上市公司股份。
       3、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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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交易
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
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为荣之联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 120 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分别为 22.27 元/股、20.81 元/股或 20.98 元/股。
经各方协商,本次发行价格确定为 20.81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转增
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应做相应调整。发行价格的具体调整
办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新增股份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增发新
股或配股数为 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 A,每股派息为 D,调整后新增股份价
格为 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则:
     派息: P1 =P0  D
                                      P0
                             P1 
     送股或转增股本:              (1  N )
                                   P0  A×K
                             P1 
     增发新股或配股:               (1  K )
                              P0  D  A×K
                        P1 
     三项同时进行:            (1  K  N )
     4、发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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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将向孙志民和侯卫民分别发行 23,613,647 股和 2,623,738 股购买其持有
的赞融电子股权,最终发行数量将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
的发行数量为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将根据发行价格的变化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
应调整。
     5、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上市。
     6、股份锁定期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和相关交易对方出具的股
份锁定承诺函,本次交易中,发行对象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安排如下:
     孙志民通过本次重组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自上市之日起至业绩承诺期最后
一年的《专项审核报告》和《减值测试报告》出具之前且《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约定的包括但不限于最后一次盈利预测补偿和减值补偿完成之前不得转让。
     侯卫民通过本次重组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自上市之日起至业绩承诺期最后
一年的《专项审核报告》和《减值测试报告》出具之前且《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约定的包括但不限于最后一次盈利预测补偿和减值补偿完成之前不得转让。
     本次交易完成后,孙志民和侯卫民取得的对价股份因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
原因相应增加的股份,也应遵守前述规定。
     若上述重组交易对方所取得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
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7、业绩承诺
     交易对方承诺,赞融电子 2017 年度至 2019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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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准)分别不低于 7,000 万元、8,000 万元、9,000 万
元。
       (四)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
信托投资公司(以其自有资金)、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 10 名的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应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
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上述特定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3、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部分的定价方式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
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
量。
     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
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确定。
       4、发行数量及募集配套资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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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金额不超过 51,400 万元,按照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上限
51,400 万元,并假设发行价格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停牌前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25.06 元/股进行计算,拟发行的股份数量约为 20,510,774 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
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0%。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超过本
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00%。
     最终发行数量将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发行数量
为准。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51,400 万元,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
金对价和支付中介机构费用以及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荣之联向全体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配套资金的成功
实施为前提,最终配套融资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行为的实施。如果募集配套资金出现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情形,本
公司将自筹解决。在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
况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在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用配套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
的公司自筹资金。
     6、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上市。
     7、股份锁定期
     上述配套资金认购方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所认购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并
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但适用法律法规许可转让的除外。
     本次发行结束后,上述配套资金认购方取得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
原因相应增加的股份,也应遵守前述规定。
     若上述配套资金认购方所取得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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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孙志民、侯卫民
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本次交易完成后,孙志民、侯卫民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将不超过上市公司
总股本的 5%。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10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
者,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参与认购。综上所述,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赞融电子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占上
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相关指标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荣之联             标的资产               占比
资产总额与成交金额孰高                          468,051.12               84,000.00          17.95%
资产净额与成交金额孰高                          382,070.54               84,000.00          21.99%
营业收入                                        159,550.45               74,295.49          46.57%
注 1:标的资产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等指标及占比均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中的相应规定进
行取值并计算。赞融电子总资产、净资产均采用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的数据,营业收入采用 2016 年数据。
     由上表可以看出,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由于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因此需通过中国证
监会并购重组委的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构成重组上市指:上市公司自控制权发生
变更之日起 60 个月内,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导致上市公司发生以下
根本变化情形之一的:
     (一)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10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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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购买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
100%以上;
     (三)购买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净利润的比例达到 100%以
上;
     (四)购买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100%以上;
     (五)为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占上市公司首次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
的董事会决议前一个交易日的股份的比例达到 100%以上;
     (六)上市公司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虽未达到本款第(一)至第(五)
项标准,但可能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
     (七)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发生根本变化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自 2011 年 12 月上市以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一直为王东辉和
吴敏,未发生过变更。
    本次交易前,王东辉和吴敏合计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193,767,148 股,
占总股本的 30.48%,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完成后,考
虑配套融资,以合计发行股份 46,748,159 股计算,王东辉和吴敏合计持股比例将
变更为 28.39%。王东辉和吴敏仍将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因此,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最近 60 个月内未发生过股权变更,本次交易不会导致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权变更,且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的情形,因此本次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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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次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之前,荣之联的主营业务类型包括系统集成、系统产品、技术开发
与服务以及车载信息终端四大类。
    本次交易完成后,荣之联将持有赞融电子 100%股权,赞融电子主要为国内
金融行业用户提供存储系统集成解决方案。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与赞融电子将实现优势互补,并通过内外部整合,
实现上市公司与赞融电子的协同发展,提升和改善上市公司的业务规模和盈利能
力。上市公司可以迅速进入金融领域市场并获得大型金融机构客户,上市公司在
电信、政府、制造等优势行业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金融行业聚焦的战略将得到推
进。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股票仍具备上市条件且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
变更。
     以发行股份 46,748,159 股(含配套融资)计算,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的
股本将由 635,769,528 股变更为 682,517,687 股,社会公众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将不
低于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0.00%,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满足
《公司法》、《证券法》及《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
    本次交易前,王东辉和吴敏合计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193,767,148 股,
占总股本的 30.48%,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完成后,考
虑配套融资,以合计发行股份 46,748,159 股计算,王东辉和吴敏合计持股比例将
变更为 28.39%。王东辉和吴敏仍将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因此,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交易后,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公司的营业收入、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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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都将大幅提高,并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业绩水平,增强公司竞争实力。
    本次交易前后,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比较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备考)
                财务指标
                                             (2017 年 3 月 31 日)       (2017 年 3 月 31 日)
             总资产(万元)                                482,260.89                   583,779.90
             总负债(万元)                                 99,986.50                   155,737.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万元)                      382,210.69                   427,978.90
               资产负债率                                        20.73%                    26.68%
                流动比率                                           3.25                       2.25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备考)
                财务指标
                                                   (2016 年)                (2016 年)
           营业总收入(万元)                              159,550.45                   233,845.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24,010.41                    30,290.3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8                       0.46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6.29%                      6.84%
注:(1)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八、本次交易方案实施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重组方案实施前尚需取得有关批准,取得批准前本次重组方案不得实施。
本次重组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情况列示如下: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情况
    1、2017 年 6 月 22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本次交易草案及相关议案;
    2、2017 年 6 月 22 日,赞融电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协议》中约定的股权转让,孙志民、侯卫民均相互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交易方案尚需获得的批准或核准,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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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2、本次交易通过商务部的经营者集中申报审查;
     3、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上述批准或核准均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核
准以及取得上述批准、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重组方案的实施以取得上述全部核准为前提,未取得前述核准前不得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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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节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记录及会议
    1
            决议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2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意见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7)京会兴审字
    3
            第 03020093 号《审计报告》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和评报字(2017)第 BJV3011 号《资
    4
            产评估报告书》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和评报字(2017)第 BJV3011 号《资
    5
            产评估说明》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7)京会兴阅字
    6
            第 03020001 号《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2 名交易对方签
    7
            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2 名交易对方签
    8
            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9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0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1       标的公司的内部决策文件
   12       交易对方出具的相关承诺和声明
     二、备查文件地点
     1、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号院 106 号楼荣之联大厦
     联系人:史卫华、张青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电话:010-62602016
     传真:010-62602100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2 号丰铭国际大厦 A 座 6 层
     电话:010-56839300
     传真:010-56839400
     联系人:栾宏飞、齐雪麟
     投资者亦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查阅
报告书及本重组报告书摘要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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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之盖章页)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6 月 22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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