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
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科股份”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保荐机构”)对申科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
慎的核查,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709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500 万股,并于 2011 年 11 月
22 日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交 易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350,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35,578,156.21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14,421,843.79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11
月 17 日出具的天健验[2011]469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变更的情况
2014 年 1 月 1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滑动轴承生产线技改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
司决定终止“滑动轴承生产线技改项目”,并将该项目扣除尚未支付的设备质保
金后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4 年 1 月 1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研发场地建设方式的议案》。考虑到研
发场地的利用效率、公司产品研发的实际需求及特殊性,公司对“技术研发中心
项目”研发场地建设方式进行调整。
2014 年 6 月 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为防止短期出现产能过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财务费用,为公司和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公司延缓募集资金项目
“年产 1200 套高速滑动轴承生产线新建项目”和“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
2015 年 5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为了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以及公司的经营,同意
公司继续延缓募集资金项目“年产 1200 套高速滑动轴承生产线新建项目”和“技
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
2016 年 7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决定调整募投项目“年产 1200 套高速滑动轴承
生产线新建项目”和“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进度,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17 年 7 月 31 日。
2017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决定将“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扣除尚未
支付的合同尾款后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甲板机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
建设。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后募集资 截止目前投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注
金投资总额 资总额
年产 1200 套高速滑动轴承生产线新
1 11,989.00 2,337.70 -
建项目
2 滑动轴承生产线技改项目 4,988.57 4,973.03 已终止
3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1,397.02 1,391.90 已终止
4 甲板机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894.98 0.00
注:
1、“甲板机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按照“技术
研发中心项目”原承诺投资总额扣除已经使用的募集资金数额测算。该数额中不
含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结转过来的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
等的净额。上述相关利息净收入金额均将用于“甲板机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尚有合同尾款 5.12 万元未支付。
3、“滑动轴承生产线技改项目”尚有设备保证金 15.54 万元未支付。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原则对“年产 1200 套高速滑动轴承生产线新建项目”的实施
进度进行了调整,该项目投资总额、建设规模及内容均不变,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投资进度 计划完成日期 延期后完成日期
年产 1200 套高速滑动轴承生产线新建
19.50% 2017 年 7 月 31 日 2018 年 7 月 31 日
项目
四、延期原因说明
受国家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影响,机械行业整体生产规模缩减,生产节奏放缓,
轴承行业的市场发展速度也低于公司预期,终端消费低迷,上游企业亦因此面临
订单缩水问题,市场容量无法满足公司新增产能的需求。在目前持续低迷的市场
环境下,为防止出现产能过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先充分利用现
有的轴承生产加工能力来满足市场订单需求,放缓“年产 1200 套高速滑动轴承
生产线新建项目”的实施进度。
五、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市场环境变化、实际实施
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建设规模、实施主体,
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已实
施的项目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并与现阶段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符合公司
的长远发展规划。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一)申科股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
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申科股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
谨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合以上情况,本保荐机构对申科股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
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郭丽华
保荐代表人:
淡利敏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6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