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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宏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6-21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于 2017 年 6 月 20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的通知已于 2017 年 6 月 14 日以书面及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
长张宏清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5 名,实到 5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
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
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近期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根
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张宏清先生、孟学女士、肖海兰女士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黄伟坤先生、岳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以上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
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进行。
       公司拟选举的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将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
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廖俊雄先生、黄贤畅先生将于2017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不再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两位
独立董事在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
    1.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张宏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孟学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3、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肖海兰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
    1.4、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黄伟坤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5、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岳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于2017年6月21日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7年7月7日(周五)下午15:00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
镇观光路大富工业区新宏泽工业园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以现场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
交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21 日
附: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宏清先生:加拿大国籍,1962 年出生,澳大利亚南澳大学工商管理
硕士、长江管理学院 EMBA,曾任潮州商业贸易中心经理、广东宏泽集团总
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张宏清、孟学夫妇通过控股股东亿泽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
公司 64.77%的股权,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 5%以
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
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孟学女士:加拿大国籍,1965 年出生,澳大利亚南澳大学工商管理硕
士。早年曾在广东潮州发展银行任职,曾担任潮州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董事、
宏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目前,张宏清、孟学夫妇通过控股股东亿泽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
公司 64.77%的股权,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 5%以
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
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肖海兰女士:中国国籍,1979 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潮州市华瑞科技有限公司业务部业务员、潮州宏泽印务有限公司业务部
副经理、潮州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现任本公司
董事兼总经理,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新宏泽包装(香
港)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肖海兰女士通过股东潮州南天彩云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
司 1.12%的股权,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
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伟坤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具有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和注册税务师资格。1986 年开始从事财务会计工
作,曾任潮州市旅游房地产开发实业公司财务部副经理,潮州会计师事务所
国内业务部副经理,潮州盛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业务一部经理;
现任潮州盛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监事、副主任会计师;潮州三环(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黄伟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 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等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岳帅先生: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执业律师,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现任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律
师。
    岳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 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等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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