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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缆股份: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6-21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已获 2017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实施的分
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
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326,79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60000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
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24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股派0.36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
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
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
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72000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6000元;持股
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7年6月28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6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6
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
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40      青岛汉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08*****811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年6月14日至登记日:2017
年6月2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
自行承担。
五、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2、咨询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九水东路628号
3、咨询联系人:王正庄   张大伟
4、咨询电话:0532-88817759
5、传真电话:0532-88817462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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