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
为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
了公司提供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资料,基于个人客观、独立判断
的立场,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已于2017年6月17日届满三年,董事会需要进行
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为:钱慧芳女士、张月芳女士、黄健先生、陈海滨先生、刘东洋先生、王博先生,
独立董事候选人为林金桐先生、唐正国先生、王则斌先生;
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人
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
行提名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经审阅上述9位董事候选人的履历,我们认为9名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同意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选举。
二、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十年担任公司审计机
构。该所在从事审计工作期间,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
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本页无正文,为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
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舒华英 唐正国 王则斌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