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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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单位:元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 0.145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后) 0.1305
B 股每股现金红利 0.021134 美元
●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2008年 8月13 日
B 股股权登记日 2008年 8月18 日
B 股最后交易日 2008年 8月13 日
● 除权(息)日:2008年 8 月14 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08年 8月20 日
B 股现金红利发放日 2008年 8月25 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本公司 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 2008 年6 月26 日召开的200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07 年年度。
2、发放范围:
以公司 2007年末总股本 471,350,000股为基数,以现金股利方式向全体股东派发红利。
3、本次分配以 471,35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45 元(含税),扣税后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305 元,共计派发股利 68,345,750 元。
A 股的红利,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 0.1305 元。
B 股股利以美元派发,美元与人民币汇率按 2008年 6 月27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的中间价计算,即“1 美元兑换 6.8610 元人民币”,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 0.021134美元。
4、分派对象
截止 2008 年8 月13 日(A 股股权登记日),2008年 8 月18 日(B 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三、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2008年 8月13 日
B 股股权登记日 2008年 8月18 日
B 股最后交易日 2008年 8月13 日
2、除权(息)日:2008年 8 月14 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08年 8月20 日
B 股现金红利发放日 2008年 8月25 日
四、分红实施办法
1、国有法人股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负责派发。
2、A、B 股股东:
A 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结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登记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B 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派发。
五、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9-5580526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日期:2008年 8 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