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变更暨无实际控制人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简称“重大资
产重组”)已实施完成,公司第一大股东由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新
潮集团”)变更为芯电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简称“芯电半导体”)。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定义和关于拥有上市公司控
制权认定的相关规定,公司从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
际控制人。
一、公司持股 5%以上主要股东情况
经公司第六届第二次董事会、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
监会核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已实施完成,
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9 日出具
的《A 股前 10 名股东名册查询证明》,目前公司持股 5%以上主要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芯电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 194,137,798 14.28%
2 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90,272,222 13.99%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
3 129,791,394 9.54%
公司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前后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前,公司控股股东为新潮集团,实际控制人为
王新潮先生。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后,芯电半导体持有公司 14.28%的股权,成为
公司第一大股东,新潮集团持股 13.99%,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
公司(简称“产业基金”)持股 9.54%,三家主要股东的股权比例较为接近,且
互相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或安排。
同时,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约定,新潮集团将向公司提名 2 名非独立董
事、产业基金将提名 2 名非独立董事、芯电半导体将提名 2 名非独立董事,公司
后续将进行相应董事改选事宜。
因此,目前新潮集团、产业基金及芯电半导体任何一方均不能单独控制上
市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定义和关于拥有上市公司控
制权认定的相关规定,公司从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
际控制人。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