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16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
事长严俊旭先生召集,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17年6月9日通过专人或电子邮件
等方式发出,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含)人民币
17 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和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公司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2)。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2、《关于控股孙公司申请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及为其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对控股孙公司中联利拓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质量、经营情况、
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以及资信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后认为:中联利拓本次申请
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是基于业务快速发展对资金的需要,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主要是
降低中联利拓融资成本。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孙公司中
联利拓申请发行总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 10 亿元资产支持证券,公司将为资
产支持证券交易项下差额补足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
的《关于控股孙公司申请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及为其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33)。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3、《关于提请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
的《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4)。
表决结果: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