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天方药业
股票代码: 600253
收购人名称: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 号
签署日期:二〇〇八年八月
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摘要系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6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6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收购人在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尚需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批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收购无异议、并豁免收购人要约收购义务后实施。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意义:通用技术集团、 指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收 购 人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驻马店市国资委 指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天 方 集 团 指 河南省天方药业集团公司天 方 药 业 指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收 购 报 告 书 指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本次收购、本次 指 指通用技术集团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受让天方集团股 权 划 转 90%的股权,间接控制天方药业35.65%的国有法人股,成为天方药业的实际控制人,导致天方药业控制权的转移财 务 顾 问 指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 律 顾 问 指 北京市乾坤律师事务所中 国 证 监 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 司 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 券 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 指人民币元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购 人 名 称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 北京市丰台区星火路1 号昌宁大厦12层A07 房
法 定 代 表 人 贺同新
注 册 资 本 人民币壹拾贰亿元
企 业 类 型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成 立 日 期 1998年3 月18 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 1000001002905
经 营 范 围 许可性经营项目:对外派遣实施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有效期至2012 年1 月24 日)。
一般性经营项目:投资;资产经营、资产管理;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设计和制作印刷品广告;利用《国际技术贸易》期刊发布广告;自有房屋出租。税务登记证号码 京税证字11010671092200x号股 东 名 称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通 讯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 号
联 系 人 洪嘉庆
电 话 010-63349830
传 真 010-63348118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通用技术集团为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国务院国资委为通用技术集团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国务院国资委是根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设置的国务院直属正部级特设机构,国务院授权其代表国家依照《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
通用技术集团的控制关系图: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三、收购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一)收购人从事的主要业务
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通用技术集团的主业为:重大技术设备、机电产品贸易及关键设备制造;医药生产及贸易;其他相关配套服务。
通用技术集团目前已发展成为集制造业、国际贸易与工程承包、医药、研发设计咨询、金融、物流、租赁等业务为一体的大型国有独资集团公司。
(二)收购人合并财务状况简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07 年12月31 日 2006 年12月31 日 2005 年12月31 日
总资产 2,167,302.22 1,880,506.87 1,823,973.16
负债合计 1,336,924.83 1,267,863.18 1,307,085.93
所有者权益合计 830,377.38 575,706.68 488,677.86
资产负债率 61.69% 67.42% 71.66%
营业收入 1,394,256.14 1,223,411.80 1,027,575.75
净利润 121,419.53 65,437.87 56,300.67
净资产收益率 14.62% 11.37% 11.52%
四、最近五年所受处罚情况
通用技术集团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已造成重大损失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姓名 任职情况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贺同新 董事长 中国 北京 无
李谠 董事、总经理 中国 北京 无
徐明阳 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 北京 无
宋宁 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 北京 无
张汝恩 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 北京 无
韩本毅 副总经理 中国 北京 无
姜鑫 总会计师 中国 北京 无
注:本公司监事系国务院派驻公司监事,未单独设立监事会。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亦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六、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金融机构 5%以上股份的简要六、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金融机构 5%以上股份的简要情况情况
截止本收购报告书签署之日,通用技术集团包括其全资子公司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金融机构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