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参股公司江苏银行现金分红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江苏银行”)51,910,885 股股份。根据江苏银行 2016 年度股东 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其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78 元(含税), 公司可以获得现金红利 9,240,137.53 元人民币。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收到了上述分红款 9,240,137.53 元人民币。根据相关 会计准则,该笔分红款将计入公司 2017 年投资收益,将对公司 2017 年度经营业 绩产生积极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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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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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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