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潮宏基 股票代码:002345
债券简称:16 潮宏 01 债券代码:112420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龙新工业区龙新五街四号 1-4 楼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受托管理事务年度报告(2016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浦东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层
二零一七年六月
重要声明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
息均来源于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潮宏基”或“发行人”)对外
公布的《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中银证券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
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银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中银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目录
重要声明 ............................................................................................................................... 2
目录 ....................................................................................................................................... 3
第一章 本期债券概况 ......................................................................................................... 4
第二章 发行人 2016 年度经营及财务情况 ....................................................................... 8
第三章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12
第四章 担保、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变化情况 ....................................................... 13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14
第六章 本期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及本息偿付情况 ....................................... 15
第七章 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 16
第八章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 17
第九章 受托管理人职责履行情况 ................................................................................... 18
第十章 其他事项 ............................................................................................................... 19
第一章 本期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DONG CHJ INDUSTRY CO, LTD.
二、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2015年11月25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9亿元(含9亿元),募集资金扣
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2015年12月14日,发行人召开2015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事项。
2016年6月1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198号”文核准,同意发行人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9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已于2016年7月29日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
完毕,最终实际发行金额为9亿元、票面利率为3.91%。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 发行主体: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 债券名称: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6 潮宏 01,债券代码 112420)。
3.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9 亿元。
4.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5 年,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附发行人调整
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
第 3 年末调整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
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
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
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6.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
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
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自发行人发出关
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
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
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
整幅度的决定。
7.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91%。票面利率在存续期
内前 3 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 3 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
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8. 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
行。
9. 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10.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
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
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1.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6 年 7 月 28 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内
每年的 7 月 28 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12. 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期之前的第 1 个交易
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
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
支付)。
13. 付息日期: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7 月 28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
项不另计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
至 2019 年每年的 7 月 2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4. 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1 年 7 月 2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
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 2019 年 7 月 28 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5. 兑付日期: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7 月 2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
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19 年 7 月 28 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
息)。
16. 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6 年 7 月 28 日至 2021 年 7 月 2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
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6
年 7 月 28 日至 2019 年 7 月 2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7.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
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
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
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
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
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8.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
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
规定办理。
19.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20.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21.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2.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已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开立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23.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
销。
24.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银行
贷款。
25. 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6. 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27. 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登记公司的相
关规定执行。
28.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第二章 发行人 2016 年度经营及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DONG CHJ INDUSTRY CO.,LTD.
曾用名:无
注册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龙新工业区龙新五街四号1-4楼
办公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龙新工业区龙新五街四号1-4楼
注册资本:845,111,200.00元
主营业务:珠宝首饰和中高档时尚女包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
法定代表人:廖木枝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潮宏基
股票代码:002345
联系电话:0754-88781767
传真电话:0754-88781755
邮政编码:515041
互联网网址:http://www.chjchina.com
电子信箱:stock@chjchina.com
二、发行人2016年度经营情况
2016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总收入273,868.44万元,同比增长1.78%;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363.62万元,同比减少8.50%。
2016年度,发行人坚持立足于时尚产业,做好旗下珠宝和箱包两大主营业务
的精细化运营。各品牌在协同发展的同时,依照自身特点和优势,主动调整经营
策略,努力挖掘市场机会和业务潜力,通过持续加大产品研发投入,加强客户服
务管理,强化品牌个性化营销,优化全渠道布局,巩固并提升单店效益增长等措
施,使珠宝和箱包的表现优于行业整体。截至2016年末,发行人旗下三大品牌在
中国及东南亚地区拥有专营店共计1059家,其中珠宝门店755家,女包门店304
家。
2016年,CHJ潮宏基延续“彩金潮流”的发布,携手知名女星李小冉、各界时
尚达人举办全国首场以3D打印技术设计呈现的超现实彩金珠宝发布会,成功推
出“智慧之眼”、“梦游仙境”、“时光旅行”等系列新品,并与《爱丽丝梦游仙境2》、
《爵迹》等影业展开合作,提高品牌背书;凭借着对花丝镶嵌工艺项目的长期推
动与传承保护,CHJ潮宏基荣获“国匠荣耀手工艺创新盛典推动奖”,博物馆多件
花丝臻品也受邀亮相法国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手工艺创承展,同时以领先的原
创设计与精湛的传统工艺斩获首届中国珠宝首饰作品“天工精制”大赛三项大奖,
得到国内乃至国际珠宝界的高度赞赏。
VENTI梵迪围绕“A World of Jewelry”的核心理念,先后引进了Versace、
Kenzo、Salvini等国内外著名品牌及设计师品牌,首创概念珠宝买手店模式。
FION菲安妮借助国际设计团队加强新品研发,年内成功推出“Mignon”、“Faint
Star”等系列新品,并携手插画师“鸟川芥”、巴西艺术家Lisa Pappon、泰国摄影师
AKE跨界合作推出“大鱼海棠”、“藏宝盒”、“斗鱼”系列产品,通过互动体验、创
意玩趣等展卖推广活动,强化品牌艺术格调印记,品牌年轻化建设初见成效。报
告期内,菲安妮使用的注册商标“FION”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报告期内,发行人共实现营业总收入 273,868.44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78%;
营业利润 26,668.50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6.79%;利润总额 28,210.79 万元,比
上年同期减少 9.4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3,363.62 万元,比上年同
期减少 8.50%。
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2016 年 2015 年
同比增减
金额(万元)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万元) 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 273,868.44 100% 269,071.47 100% 1.78%
分行业
自营 235,671.34 86.05% 235,461.42 87.51% 0.09%
代理 35,548.46 12.98% 31,843.10 11.83% 11.64%
批发 918.98 0.34% 582.48 0.22% 57.77%
其他业务收入 1,729.65 0.63% 1,184.47 0.44% 46.03%
分产品
时尚珠宝首饰 169,605.93 61.93% 151,516.97 56.31% 11.94%
传统黄金首饰 70,628.47 25.79% 86,613.96 32.19% -18.46%
皮具 31,263.93 11.42% 29,426.09 10.94% 6.25%
其他 640.46 0.23% 329.98 0.12% 94.09%
其他业务收入 1,729.65 0.63% 1,184.47 0.44% 46.03%
分地区
华东 128,854.96 47.05% 140,071.12 52.06% -8.01%
东北 28,314.29 10.34% 30,617.20 11.38% -7.52%
华南 21,639.15 7.90% 20,443.73 7.60% 5.85%
华北 14,609.56 5.33% 16,824.45 6.25% -13.16%
西南 7,007.09 2.56% 8,175.98 3.04% -14.30%
华中 23,450.91 8.56% 18,440.40 6.85% 27.17%
西北 9,242.43 3.37% 8,682.39 3.23% 6.45%
港澳台 1,188.27 0.43% 1,303.64 0.48% -8.85%
网络销售 38,807.44 14.17% 23,766.34 8.83% 63.29%
亚洲其他地区 754.33 0.28% 746.21 0.28% 1.09%
二、发行人2016年度财务状况
根据发行人 2016 年度报告,其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资产总计 457,337.11 437,607.38
负债合计 184,942.22 180,638.1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68,991.28 254,305.70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营业总收入 273,868.44 269,071.47
营业总成本 249,095.60 244,947.78
营业利润 26,668.50 24,971.95
利润总额 28,210.79 31,136.66
净利润 23,184.12 25,569.4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3,363.62 25,532.69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686.79 32,257.0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027.32 2,722.7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986.08 -14,983.9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额 17,888.79 18,106.28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5,913.03 28,024.24
第三章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198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在中国境内公开
发行不超过9亿元公司债券,已全部于2016年7月29日公开发行。
根据发行人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
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发行人 2016 年度报告及相关说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全部按照募集说
明书中约定使用。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已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用于偿
还银行贷款,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为 14,965.29 万元。通过发行本期债券,为发行
人减少了流动负债,降低了短期偿债压力和流动性风险,优化了债务结构,同时
降低了融资成本,提升了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为主营业务健康发展提供支持和保
障。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发行人已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本期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的
募集资金净额已于 2016 年 8 月 1 日汇入发行人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报告期
内,发行人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正常。
第四章 担保、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变化情况
本期债券无担保和增信机制。报告期内,发行人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
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和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承诺一致,未发生变更。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未发生须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
券持有人会议。
第六章 本期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及本息偿付情况
一、本期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和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承诺一致。
二、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17至2021年的7月27日为上一个
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报告期内发行人尚未有本息兑付义务。
第七章 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报告期内,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
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7
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根据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的评级安排,预计将于2017年6月30日
前根据报告期情况对发行人及本期债券作出最新跟踪评级报告,评级报告披露地
点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
第八章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的专人未发生变动。
第九章 受托管理人职责履行情况
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中银证券对发行人履行募集说明书及协议约定
义务的情况进行了持续跟踪和监督,持续关注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内外部增信机
制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与本息偿付进行监督。
中银证券已按照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要求履行了受托管理人职责。
第十章 其他事项
通过债券受托管理人核查,报告期发行人未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3.4 条第(一)至(十八)项的情形,发行人在 2016 年发生的其他重大事项如下,
敬请投资者关注。
1、报告期内,发行人终止并撤回了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
件,同时筹划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
并于 2016 年 6 月 24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于 2016 年 7 月 20 日收到中国证监
会出具的项目审查反馈意见,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相关
事项进行了补充说明和答复,并于 2016 年 8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对预
案中廖创宾认购数量、本次募投项目的具体商业模式、具体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
及公司 2016 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名单等进行补充修订。2016 年 11 月 21 日,
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发行人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发行数量进行了调整。2016 年 12 月 7 日,发行人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报告期内,发行人终止筹划收购境外上市公司股权的重大事项。鉴于相
关事项尚未签署具备法律效力的交易合同或协议,亦未发生资金往来,终止本次
重大事项不会产生相关债权债务,不会对发行人现阶段的生产经营及经营业绩产
生不利影响。发行人将继续按照既定战略规划,积极、稳妥地寻求通过投资、并
购等方式实现扩张的可能性,推进公司“打造时尚生活生态圈”的战略布局。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年度报告(2016 年度)》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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