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函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达股份”、“本公司”)拟通过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宁波科诺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本人/本公司现就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作出承诺并保证:
1、本人/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有关信息、资料、证明以及
所作的声明、说明、承诺、保证等事项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因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人/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及时提供或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
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
本人不转让在海达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
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函》签章页)
公司(盖章):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6 月 15 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函》签章页)
实际控制人:
钱胡寿(签字):
钱振宇(签字):
2017 年 6 月 15 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函》签章页)
全体董事、监事、高管:
钱振宇(签字): 彭 汛(签字):
吴天翼(签字): 王 杨(签字):
贡 健(签字): 胡蕴新(签字):
穆 炯(签字): 刘 刚(签字):
徐文英(签字): 华 平(签字):
李国兴(签字): 陈敏刚(签字):
李国建(签字):
2017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