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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达股份:关于本次重组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6-16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组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海达股份”或“公司”)拟以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宁波科诺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科诺铝业”或“标的公
司”)95.3235%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可能引起海达股份的股票价格波动,避免因
参与人员过多透露、泄漏有关信息而对本次交易产生不利影响,海达股份与参与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和相关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事宜采取了严格保密措施和制
度,具体情况如下:
     1、严格限定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参与方案筹划人员限制在
公司少数核心管理层,将知悉信息的人员限定在最小范围之内。
    2、为避免因信息泄露导致股票价格异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公司股票自2016年3月15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7年3月15日发布的《关于
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于2017年3月22日又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继
续停牌的公告》。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
公司股票自2017年3月29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并分别于
2017年4月7日、2017年4月14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的公告》。
    公司于2017年4月15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于2017
年4月21日、2017年4月28日和2017年5月6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
的公告》。公司于2017年5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申请延期复牌的议案》,并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
年5月15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的时间预计不超过1个月,并于2017
年5月13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暨停牌进展的公告》,于2017年5
月20日、2017年5月27日、2017年6月7日和6月14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
牌进展的公告》
    4、公司停牌后,分别聘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广发律师
事务所、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
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审计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并分别与
前述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在《保密协议》中,规定了各方应严格保密
相关资料,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材料;为本次交易目的而向其他合理
需要获得保密资料的机构或人员进行披露的除外。
    5、在公司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中,上市公司与该交易对方约定:(1)对
本次交易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除非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履行本次交易所
必需,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披露本次交易的情况。(2)本次交易过程中知悉的
有关对方的商业秘密应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6、公司与各交易相关方沟通时,均告知交易相关方对本次信息严格保密,
不得告知其他人员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不得利用交易筹划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
票,内幕交易会对当事人以及本次交易造成严重后果。
    综上,海达股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规范的规定,在本次交易中采取了
严格规范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严格履行了保密义务,在整
个过程中没有发生任何不正当的信息泄露的情形,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与本次重组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
密制度的说明》之签章页)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钱振宇
                                                 2017 年 6   月 15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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