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ST 众和 公告编码:2017-046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及时间安排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亏损业务资产出售重
大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6 月 2 日起停牌,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6
月 2 日、2017 年 6 月 9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亏损业务资产出售的重大事项暨股
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0)、《关于筹划亏损业务资产出售重
大事项进展暨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5)【详细情况请参阅
公司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停牌期间,公司与相关意向方进行了商洽,与相关中介机构就本次资产出售
事项所涉及的尽职调查等各项工作进行了沟通、安排。经论证,拟筹划事项为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经申请,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众和;证券代码:002070)自 2017 年 6 月 16 日(星
期五)开始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
本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 1 个月,即承诺争取在 2017 年 7 月 2 日前
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
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
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 2017 年 7 月 3 日开市时起复牌,
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相
关原因。
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
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如公司股票停牌
时间累计未超过 3 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
产重组;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 3 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 2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二、停牌期间重组事项工作安排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尽快履行必要
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
工作,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重组文件。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 5
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三、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停牌申请表;
2、有关资产重组的意向书。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