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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及解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6-16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7-067 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 隆基 01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及解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6 月 14 日、
6 月 15 日收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振国先生及其配偶李喜燕女士关于其所
持公司股份质押及质押解除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李振国先生于 2017 年 6 月 14 日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
证券”)将其所持有的公司 23,7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
交易,购回期限为 365 天,到期购回日为 2018 年 6 月 14 日,本次质押股份占本
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 1.19%。上述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李喜燕女士于 2017 年 6 月 15 日在国信证券办理了其所持有的公司
24,92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到期购回业务(原质押的具
体情况请详见公司 2016 年 6 月 18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占本
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 1.25%,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
    李振国先生本次质押主要用于归还李喜燕女士以上股票质押式回购融资到
期的本金及利息。李振国先生及李喜燕女士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
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以及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若公司股
价波动到预警线时,李振国先生及李喜燕女士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
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公司将持续关注李振国先生及李喜燕女士的股权质押
风险,并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李振国先生及李喜燕女士分别持有公司股份
298,390,255 股、106,685,596 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30%。此次股份质押
及解除质押后,李振国先生及李喜燕女士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分别为
270,400,000 股、32,060,000 股,合计质押数量占二人持股总数的 74.67%,占
公司总股本的 15.15%。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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