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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化微关于与镇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6-15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镇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年产 26 万吨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配套试剂等各类高端电
    子化学品材料项目。
     投资金额:产业基地总投资将不低于 30 亿元。目前前期规划已明确项目投
    资金额约 17.02 亿元,固定资产投资约 15.35 亿元,整体规划、一次征地、一
    次报批。后续投资将视市场发展和客户需求,考虑追加土地面积并适当扩充产
    能及增加新技术、新产品项目。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的签订有助于提升公司高纯湿电子化
    学品的产能,以满足国内市场持续增长的需求,充分利用镇江新区的资源优势
    和区位优势,抓住市场发展机遇,有效提升公司在平板和半导体领域的竞争力
    和市场占有率,进一步巩固和增强公司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本年度内不会对
    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特别风险提示:
    1、 本次对外投资项目实施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
    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2、 本次对外投资项目建设投资较大,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
    将分期实施投资项目,统筹资金安排,把控投资节奏,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3、 本次投资协议中 180 亩地对应的总投资为 17.02 亿元,固定资产投资约
    15.35 亿元。如后续市场发展较好,客户需求旺盛不排除公司追加新增土地面
    积将镇江项目总投资扩大至不低于 30 亿元;
    4、原材料采购风险:公司原材料包括发烟硫酸、硝酸、过氧化氢、液氨等,
    这些通用化学品价格的波动对公司毛利都会有所影响;
    5、产品销售风险:新产品进入客户产线需要得到客户的认证,此类认证周
    期长、要求高,公司目前积极配合意向客户进行认证流程,力争尽快通过认证,
    尽早供货;
    6、公司产品的生产工艺主要为物理纯化的提纯工艺和配方性的混配工艺,
    生产过程的污染较少,但仍存在着少量“三废”排放。随着国家环境污染治理
    标准日趋提高,以及主要客户对供应商产品品质和环境治理要求的提高,公司
    将积极关注相关政府机关对行业或产品的规范要求,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
    并且合理优化生产工艺,减少排放;
    7、协议书中关于乙方销售收入、税后年净利润、缴纳各类税费等条款并不 
    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一、对外投资概述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于 2017 年
6 月 14 日与镇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新区管委会”或“甲方”)签署了投
资协议书,就公司在新区管委会建设年产 26 万吨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配套试剂等
各类高端电子化学品材料项目达成合作共识。
    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 2017 年 6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该事项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新区管委会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名称:镇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2、住所:江苏省镇江市金港大道 98 号
    3、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一)项目简况
    1、协议各方
    甲方:镇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规模:产业基地总投资将不低于 30 亿元。目前前期规划已明确项目投
资金额约 17.02 亿元,固定资产投资约 15.35 亿元,整体规划、一次征地、一次报
批。后续投资将视市场发展和客户需求,考虑追加土地面积并适当扩充产能及增加
新技术、新产品项目。
    本次投资金额约为 17.02 亿元,固定资产投资约为 15.35 亿元。产业基地总投
资不低于 30 亿元是需要追加土地面积并适当扩充产能及增加新技术、新产品才能实
现的。
    3、项目内容:形成年产 26 万吨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配套试剂等各类高端电
子化学品材料生产能力。
    4、建设期限:2017 年 7 月开始项目报批,在 2017 年三季度末四季度初取得土
地证和环评批复情况下,2017 年四季度(争取 11 月底前)开工建设。如因报批进
度影响滞后,最晚不迟于 2018 年一季度开工建设。建设期约 18 个月,部分产品产
能和设备采购将结合客户项目进度保持同步关系,建设规模也保持相应比例,至 2021
年完成全部前期规划已明确项目投资。2019 年下半年起,生产装置将陆续建成投产。
    5、项目公司:乙方将在镇江新区成立项目公司,公司名称及基础信息最终以注
册登记内容为准。
    6、达产情况:项目预计 2021-2022 年全部投产,预计届时将实现年度销售收入 
约 21.5 亿元,税后年净利润约 5.1 亿元,年缴纳各类税费约 3.0-3.5 亿元(按照企
业所得税率 25%核算,如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则税率调整为 15%)。
    上述已明确项目产能、销售收入、利润、税收等最终数据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
告为准。
    (二)项目用地
    1、供地面积和位置:2017 年三季度甲方向项目公司一次性提供土地约 180 亩
(实际面积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为准)。拟安排土地位于镇江
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内(东普公司以南、SK 公司以北、青龙山路以东、荞麦山路以西),
具体位置见附图。
    2、供地方式和承诺:甲方将积极配合项目公司在土地市场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
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协助项目公司与国土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
同》,办理出让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
    3、土地性质及使用期限:本协议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由项目公司用于本
协议约定项目,土地使用期限以项目公司与国土部门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4、土地款及税费:本协议土地出让价格按照招拍挂中标摘牌价格执行。项目公
司在取得本协议项下的土地使用权过程中,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承担应由
项目公司缴纳的契税、印花税、土地登记费、土地测量费、土地使用税等税费。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项目公司的注册资金到位、开工建设及建设进度
等项目公司义务的履行状况。
    2、甲方应保证按期交付土地和配套设施建设达到双方约定的标准,确保项目公
司按期开工建设。
    3、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完成项目公司在镇江新区的注册登记,协助乙方领取营业
执照的申领工作,协助乙方和银行、税收等部门沟通,完成开业登记工作。
    4、甲方积极配合项目公司办理项目立项所必须的可行性研究、安全评估、环境
影响评估、能耗评估、社会稳定评估、项目核准项目等有关报批手续,配合项目公
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完成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项报建手续。
    5、甲方应为项目公司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指定专人作为本项目甲方联系人,
负责协调解决项目公司在项目报批和建设过程中的有关矛盾和问题,促进本协议前
期规划已明确项目早日建成投产。
    6、项目建成投产后,项目公司的项目和产品属国家政策奖励范围内的,甲方将
协助项目公司向国家、省、市争取各项政策奖励和扶持。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项目公司有权依据本协议约定享受各类政策奖励和扶持。
    2、乙方承诺本协议第一条中关于乙方及项目的信息是真实的,没有虚假描述。
    3、乙方或项目公司承诺本项目建设资金充足,不会因资金问题而使得前期规划
已明确项目建设工期延后甚至停建。 
    4、自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甲方应协调相关主体
免费向项目公司提供约 300-500 平方米的办公场所(具备基础办公条件),用于开
展项目筹备及业务实施直至新厂建好具备办公条件。
    5、乙方或项目公司应当按照本协议(含补充协议)约定的时间、期限、数额、
规模等完成项目公司注册、资金到位、开工建设、竣工投产等义务,并积极配合甲
方的监督、检查和督促工作。
    6、项目公司指定专人作为本项目乙方联系人,负责承办本协议涉及的各项工作
和协调解决在项目报批和建设过程中的有关矛盾和问题,促进本协议项目早日建成
投产。
    7、项目公司必须遵守国家和江苏省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遵
守镇江市和甲方相关的政策文件规定。
    (五)生效条件
    本协议需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最终以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为准。双方愿受本协议的法律约束。
    (六)其他
    1、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约定内容承担保密责任。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方与乙方协商后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备同等法
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4、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甲方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订有助于提升公司高纯湿电子化学品的产能,以满足国内市场持续
增长的需求,充分利用镇江新区的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抓住市场发展机遇,有效
提升公司在平板和半导体领域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进一步巩固和增强公司在行
业中的领先地位。
    本年度内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五、对外投资风险分析
    (一)本次对外投资项目实施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
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二)本次对外投资项目建设投资较大,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
将分期实施投资项目,统筹资金安排,把控投资节奏,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本次投资协议中 180 亩地对应的总投资为 17.02 亿元,固定资产投资约
15.35 亿元。如后续市场发展较好,客户需求旺盛不排除公司追加新增土地面积将
镇江项目总投资扩大至不低于 30 亿元;
    (四)原材料采购风险:公司原材料包括发烟硫酸、硝酸、过氧化氢、液氨等, 
这些通用化学品价格的波动对公司毛利都会有所影响;
    (五)产品销售风险:新产品进入客户产线需要得到客户的认证,此类认证周
期长、要求高,公司目前积极配合意向客户进行认证流程,力争尽快通过认证,尽
早供货;
    (六)公司产品的生产工艺主要为物理纯化的提纯工艺和配方性的混配工艺,
生产过程的污染较少,但仍存在着少量“三废”排放。随着国家环境污染治理标准
日趋提高,以及主要客户对供应商产品品质和环境治理要求的提高,公司将积极关
注相关政府机关对行业或产品的规范要求,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并且合理优化
生产工艺,减少排放;
    (七)协议书中关于乙方销售收入、税后年净利润、缴纳各类税费等条款并不
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六、备查文件
   镇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端电子材料产
业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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