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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弘股份:关于为子公司借款及股权回购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6-15
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 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 2017-084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借款及股权回购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中弘置业有限公司、中房环渤海房地产
    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为山东中弘置业担保金额为148,100万
    元,本次为中房环渤海担保金额为100万元。截至本公告前,公
    司为山东中弘置业提供担保余额为150,000万元,为中房环渤海
    提供担保余额为0。
    ● 本次担保系公司为下属子公司进行担保,本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无逾期担保。
    ● 本 次 担 保 在 公 司 2016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的《 公 司
       2017-2018年度预计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批准的担保发生额
       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中弘弘毅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中弘弘毅”)系中弘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房环渤海
房地产有限公司(简称“中房环渤海”)系中弘弘毅全资子公司,山
东中弘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山东中弘置业”)系中房环渤海全资子
公司,山东中弘置业是“济南中弘广场项目”的开发主体。因偿还前
期借款及“济南中弘广场项目”17#地块开发建设需要,2017 年 6 月
14 日山东中弘置业与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建投信托”)
签署信托贷款合同,中建投信托拟向山东中弘置业发放贷款不超过
148,100 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 3 年,贷款年利率为第一年 6.9%、第
二年为 8.8%、第三年为 8.8%。山东中弘置业本次借款的 99,900 万元
用于提前偿还现有较高利率的借款,剩余资金 48,200 万元用于项目
后续开发建设。
    作为借款抵押,山东中弘置业拟将持有的“济南中弘广场项目”
17#地块在建工程及18#地块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中建投信托;作为借
款质押,中房环渤海拟将持有的山东中弘置业51%股权质押给中建投
信托;同时,作为借款担保,中房环渤海公司拟将持有的山东中弘
置业49%股权以100万元转让给中建投信托,并一次性支付三年的股
权溢价款合计25.5万元(年股权溢价率8.5%),同时将在贷款全部偿
还之日以100万元的价格进行回购。中房环渤海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及
回购实质是一种融资行为,是山东中弘置业上述借款不可分割的一
部分。
    本公司拟为山东中弘置业上述借款及中房环渤海对山东中弘置
业49%股权回购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中建投信托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此笔担保在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17-2018
年度预计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批准的担保发生额度范围内,无需另
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山东中弘置业 49%股权转让及回购事项已于 2017 年 6 月 14 日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
公司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之一:山东中弘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 年 4 月 24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067374226C
    注册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姚家街道办事处解放东路 95 号院内东
楼 503 室
    法定代表人:何礼萍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旅游度假区的开发,景区基础设施
开发、管理;酒店管理、物业管理;以自有资产投资及管理(不得经
营金融、证券、期货、理财、基金、集资、融资等业务);货物和技
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山东中弘置业资产总额
413,369.13 万元,净资产 161,341.24 万元,2016 年度实现净利润
-1,650.48 万元。截止 2017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山东中弘置
业资产总额为 408,546.95 万元,净资产为 167,370.80 万元,2017 年
1-3 月份实现净利润为 6,029.56 万元。目前该公司开发的项目正在
销售中。
    2、被担保人之二:中房环渤海房地产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 年 12 月 4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77959545441
    注册地址:北京市平谷区平谷镇林荫南街东侧北京嘉铭大酒店
403 室
    法定代表人:何礼萍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后的商品房。(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中房环渤海资产总额
192,898.77 万元,净资产 4,774.21 万元,2016 年度实现净利润-4.44
万元。截止 2017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中房环渤海资产总额为
194,371.74 万元,净资产为 4,772.50 万元,2017 年 1-3 月份实现净
利润为-1.71 万元。
    三、签署的保证合同的主要情况
    担保方式: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合计担保金额:148,200 万元人民币
    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二年
    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向中建投信托支付
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
债务人应向中建投信托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
电讯费、杂费等)、中建投信托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
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乙
方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债务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
定。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山东中弘置业本次借款有助于降低公司财
务成本,增加开发资金,加快推进“济南中弘广场项目”的开发进程。
       2、董事会认为:中房环渤海为本公司间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
山东中弘置业为中房环渤海全资子公司,经营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
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
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约为 1,744,706.40 万元,全部为对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提
供的担保,占本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981,562.05
万元的 177.75%,占本公司 2017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净资产
982,911.32 万元的 177.50%。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及违规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14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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