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7〕9 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9 日发
布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司股东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减持时
间已过半,现将有关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如下:
一、 股东持股及本次减持计划的有关情况
截至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实施之前,浙大网新持有公司股份 53,381,786 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 16.66%)、成尚科技持有公司股份 50,20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15.67%)、网新教育持有公司股份 8,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65%)。
根据公司股东 2017 年 3 月 8 日出具的《减持告知函》,浙大网新自减持计划
公告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 15,0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68%。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
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成尚科技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二个交
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 25,0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7.81%。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
份数量做相应调整;网新教育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 3,5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9%。若
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临 2017-016)】。
二、 股东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及相关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5 日、5 月 2 日、5 月 15 日、5 月 17、5 月 24 日、5 月
25 日、5 月 26 日收到股东《减持告知函》,相关情况如下:
(一)实施减持预披露计划的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价格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
浙大网新 大宗交易 2017 年 3 月 15 日 21.60 700,000 0.22
浙大网新 大宗交易 2017 年 5 月 2 日 20.84 1,697,700 0.53
成尚科技 大宗交易 2017 年 5 月 2 日 20.84 3,011,000 0.94
浙大网新 大宗交易 2017 年 5 月 15 日 19.32 7,602,300 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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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尚科技 大宗交易 2017 年 5 月 15 日 19.32 7,175,300 2.24
成尚科技 大宗交易 2017 年 5 月 17 日 19.52 1,238,600 0.39
成尚科技 大宗交易 2017 年 5 月 24 日 19.45 5,000,000 1.56
浙大网新 大宗交易 2017 年 5 月 25 日 18.88 2,440,993 0.76
成尚科技 大宗交易 2017 年 5 月 26 日 19.50 8,575,100 2.68
截至本公告日,浙大网新共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2,440,993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3.88%;成尚科技共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5,000,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7.80%。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3
日、5 月 20 日、5 月 26 日及 5 月 27 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股
东减持达到 1%的公告》)。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 本次减持后
股东名称
持股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股数(股) 持股比例(%)
浙大网新 53,381,786 16.66 40,940,793 12.78
成尚科技 50,204,000 15.67 25,204,000 7.87
网新教育 8,500,000 2.65 8,500,000 2.65
合计 112,085,786 34.98 74,644,793 23.30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浙大网新、成尚科技、网新教育在减持期间严格遵守《上市
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 号)、《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2、浙大网新、成尚科技、网新教育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规定进行了预先
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且在计划之内,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16);
3、浙大网新、成尚科技、网新教育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其
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
产生影响。
4、针对持股 5%以上股东的权益变动情况,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公告按照中国证监会〔2017〕9 号公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作出。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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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6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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