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经 2017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上。
2、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3,285,8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21379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99241 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先按每 10 股派 0.221379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
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
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427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2138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注:公司 2017 年 3 月 21 日董事会审议通过 2016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
以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44,184,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2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3,172,048 元(含
税)。由于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7 日完成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公司股
本总数变更为 143,285,800 股。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
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 年 6 月 1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 年 6
月 2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7 年 6 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7 年 6 月
2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592 王立群
2 08*****045 宁波汉银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 年 6 月 7 日至登记日:2017 年 6
月 1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 11 号万柳亿城中心 C 座北楼 3A 层
咨询联系人:邵凯真
咨询电话:010-57985711
咨询传真:010-57985788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