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7月20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08年7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情况说明》 2、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自查报告》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31日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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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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