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代码:122224 公司债简称:12 电气 02
可转债代码:113008 可转债简称:电气转债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四届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8 日采取
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公司董事会四届四十七次会议。会议应参加通讯表
决董事会的董事 8 人,实际参加通讯表决董事会的董事 8 人。会议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反馈意见要求补充披露之部分信息的议
案》
公司拟向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7 年 6 月 5 日向公司出
具了 170861 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以
下简称“《反馈意见》”)。鉴于《反馈意见》中部分要求公司补充披露之信
息涉及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之商业秘密, 如公开可能触发置入资产与其他
方签署的相关协议之违约条款, 同时亦有可能对拟置入资产之生产经营造
成不利影响, 因此同意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豁免披露前述信息。
表决结果: 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