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艺股份”或“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6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 2016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
案》。于 2017 年 3 月 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17 年 4 月 6 日召开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于 2017 年 4 月 25 日公告
了《关于实施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及发行数
量的公告》。
2017 年 6 月 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综
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资本市场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
票方案作如下调整:
一、“发行数量”的调整
调整前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2,711,864 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
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
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上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
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20%,即不超过
50,000,000 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上市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的调整
调整前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 47.20 元/
股。
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
若上市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
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
除上述内容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