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
司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钢银电
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银电商”)继续开展钢材套期保
值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钢银电商开展钢材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钢银电商作为钢材现货电商交易平台,为保持钢银电商平台销售
的连续性,钢银电商建立了一定数量的基础库存,为规避钢价波动对
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钢银电商开展钢材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 2016 年 8 月 15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议案所授权的
期限即将到期,根据公司套期保值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业务,钢银
电商拟继续使用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
务,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二、套期保值的品种和数量
1、交易品种: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的螺纹钢、热卷等期货。
2、建仓方向:授权钢银电商在采购销售螺纹钢、热卷等相关钢
材品种期间进行钢材期货卖出套期保值交易。
3、交易数量:卖出套期保值的交易数量不超过 50,000 吨,且期
货持仓量原则上应不超过套期保值的现货量。
4、保证金控制在 2,000 万元以内。
5、资金来源:钢银电商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钢材套期保值业务。
三、 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
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
来保证金不足的资金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
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四、 风险控制措施
1、钢银电商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其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
冲价格波动风险。钢银电商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
易的钢材商品期货。
2、钢银电商将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理调度和严格控制套
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钢银电商自本议案股东
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各项套期保值业务必须严格限定在经批准的
套期保值计划内进行,不得超范围操作。
3、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
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
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4、公司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确保
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的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即
使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影响事件,本公司将及时进行公告。
五、公允价值的确定原则
公司钢材套期保值公允价值根据每一会计报告期最后一个交易
日的结算价确定。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会计政策对钢材
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七、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2017 年 6 月 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
年内有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制
定《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
施,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为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
程。钢银电商选择利用期货工具的避险保值功能,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可有效降低市场价格波动风险,有利于其稳定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套期保值业务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