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8年7月30日上午10:40在深圳市笋岗路1002号宝安广场C 座27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08年7月25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公司独立董事邓梅希女士因公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授权独立董事杜文君女士参加,并对本次董事会所列议案投赞成票。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曾湃先生主持,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公司关于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自查总结报告》(详见附件)
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关于<公司关于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自查总结报告意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自查总结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27 号公告及深圳证监局《关于做好深入推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相关工作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08]62号)等文件精神,公司对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此前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及防范情况
(一)2008年3月26日,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专项说明》(深华(2008)专审字150号),报告中显示,2007年度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二)公司每个季度定期对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关联交易及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自查,并于季度结束后10日内,向深圳证监局报送各季度的“上市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统计表”,从以往各季度的统计表显示,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三)公司通过《公司章程》、《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有效防范了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公司及时向大股东书面传达了深圳证监局2008年6月25日召开的“巩固清欠成效、防止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复发专项工作会议”的会议精神 。
二、本次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检查工作自查情况
接到深圳证监局《关于做好深入推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相关工作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08]62 号)后,公司高度重视,组织公司相关人员研究学习,并对公司2008年度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通过不公允关联交易等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了自查及梳理。
自查结果表明:截至本报告日,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变相资金占用等问题。
三、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
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货币资金的监督管理,严格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将建立《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进一步完善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相关制度,严格规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
定期对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检查,每季度按时向深圳证监局上报“上市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统计表”。在定期报告中严格进行信息披露,防范该事件的发生。
公司将进一步健全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侵害公司利益的长效机制,对关联交易等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强化对大股东所持股份的“占用即冻结”机制及相关问责机制,保护公司资产不受侵犯,保障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的发展。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