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硕贝德: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确认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6-09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确认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以下意见:
    一、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借款事项的事前确认意见;
    深圳硕贝德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硕贝德精密”)将向惠
州市硕贝德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硕贝德控股”)的借款调整为有效期至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三年的人民币1.5亿元额度(可在借款额度内
循环使用,随借随还)、利率按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以下简称“基准
利率”)且不高于基准利率1.4倍,本次调整属于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本次关
联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可该项关联交易,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前认可意见
    由于深圳硕贝德精密业务趋势向好,且预计机壳项目订单数量增长较快,日
常经营需大量的流动资金,为支持深圳硕贝德精密开展业务,公司决定向深圳硕
贝德精密提供1亿元额度的财务资助(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随借随还),借款
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起三年,借款年利率为不低于基准利率且不高于
基准利率的1.4倍。
    该事项交易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可该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李易、袁敏 、李旺
                                                2017 年 6 月 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