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硕贝德”)第三
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7年6月2日以电话、传真、邮件方式送达各位
董事,会议于2017年6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
董事9人,其中董事孙进山先生、李易先生、袁敏先生、李旺先生以通讯方式参
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坤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列
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了本次会议的议案,
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借款事项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硕贝德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
硕贝德精密”)日常生产经营,公司控股股东惠州市硕贝德控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硕贝德控股”)为深圳硕贝德精密提供以下资金支持:①第二届董事会第
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董事会同意深圳硕贝德精密向硕贝德控股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
元;②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公司控股
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深圳硕贝德精密向硕贝德控股增加
借款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可在借款额度内循环使用)。
为了继续支持深圳硕贝德精密的日常生产经营,保障深圳硕贝德精密业务的
持续开展,现决定调整上述借款,具体如下:硕贝德控股给予深圳硕贝德精密不
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借款额度(可在借款额度内循环使用,随借随还),用于
深圳硕贝德精密的生产经营,借款期限为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
议案起三年,借款年利率为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以下简称“基准利率”)
且不高于基准利率1.4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于调整
控股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借款事项的公告》。
硕贝德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调整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朱坤华先生、朱
旭东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在本议案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由于深圳硕贝德精密业务趋势向好,且预计机壳项目订单数量增长较快,日
常经营需大量的流动资金,为支持深圳硕贝德精密开展业务,公司决定向深圳硕
贝德精密提供 1 亿元额度的财务资助(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随借随还),借款
期限为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起三年,借款年利率为不低
于基准利率且不高于基准利率的 1.4 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于向控
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17 年 6 月 26 日(星期一)下午 2:00 召开公司 2017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