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 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行”)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 2017 年 6 月 6 日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6 月 8
日在本公司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应到董事 12 人(包括独立董事 5 人),董事长谢永林,董事胡跃飞、姚波、
叶素兰、蔡方方、王松奇、韩小京、郭田勇和杨如生共 9 人到现场或通过视频等
方式参加了会议。董事陈心颖和董事郭建因事无法参加会议,均委托董事姚波行
使表决权,独立董事王春汉因事无法参加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韩小京行使表决权。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长邱伟,监事车国宝、周建国、骆向东、王岚和曹立
新现场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永林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郭世邦先生和姚贵平先生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执行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独立董事王春汉、王松奇、韩小京、郭田勇、杨如生一致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任职需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二、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境外债券的议案》。
根据本行境外重点业务及境外分支机构建设发展需要,现就本行境外市场发
行中长期债券事宜提出如下议案:
1、批准本行结合国内外资本市场状况和重点项目建设需要,一次足额发行
或限额内分期在境外市场完成发行期限为 1 年以上,总额不超过等值 10 亿美元
的中长期债券。
2、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境外债券
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本次债券的具体发行条款,并根据相关监管
部门的要求对发行条款进行适当的调整。授权期限自本次境外债券发行方案经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
3、本次债券发行方案审议采用一事一议原则,发行方案应以最终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并经监管机构核准后内容为准。若未来因经营战略或监管政策调整需要,
需变更发行方案(含新增发行额度等),应向董事会、股东大会重新提请议案,
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以上议案须经监管机构核准后正式实施。
本议案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议案》。
同意于 2017 年 6 月 29 日召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将以下议案提交该次股东大会审议: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17 年度财务预算报
告》;
5、《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
行情况报告》;
7、《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 2017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平安集团持续性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构成的议案》;
10、《关于选举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11、《关于选举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外部监事的议案》;
12、《关于增选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1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境外债券的议案》。
并向该次股东大会报告: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报告》。
股东大会的其他具体事项请见《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
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9 日
附件: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
郭世邦先生,执行董事候选人。1965 年出生,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博士
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郭先生于 1991 年 7 月至 1998 年 7 月,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资金计划部主
任科员、副处级调研员(主持工作);1998 年 7 月至 2011 年 3 月,历任中国民
生银行北京上地支行行长、北京管理部党委委员兼副总经理、大连分行党委书记
兼行长、总行零售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兼零售银行部总经理;2011 年 3 月至 2014
年 3 月,历任平安银行(原深圳发展银行)小微金融事业部总监、小企业金融事
业部总裁;2014 年 3 月至 2016 年 10 月,历任平安证券 CEO 特别助理、副总经
理,并先后兼任公司首席风险官、合规总监等职务;2016 年 10 月至 2017 年 5
月,任平安银行董事长特别助理;2017 年 5 月至今,任平安银行行长助理。
郭世邦先生与持有平安银行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平安
银行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没有持有平安
银行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
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
任职资格。
姚贵平先生,执行董事候选人。1961 年出生,湖北教育学院经济管理专业
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
姚先生于 1981 年 7 月至 1986 年 8 月,任中国人民银行汉川县支行储蓄科管
理员;1986 年 8 月至 1990 年 12 月,任中国工商银行孝感分行计划科科长;1990
年 12 月至 1993 年 8 月,任中国工商银行云梦县支行行长、党总支书记;1993
年 8 月至 2000 年 1 月,任中国工商银行黄石市分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2000
年 1 月至 2004 年 3 月,任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省分行资金部总经理;2004 年 3 月
至 2007 年 4 月,任中国工商银行十堰市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07 年 4 月至 2008
年 6 月,任原平安银行总行公司部、交易银行部总经理;2008 年 6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13 年 5 月至 2016 年 11 月,中
国平安驻深圳统管党委书记暨深圳地区联席会议牵头人;2014 年 5 月至 2017 年
5 月,任平安银行总行公司业务总监;2015 年 8 月至今,获增补为平安银行总行
党委委员;2016 年 7 月至 2016 年 11 月,兼任平安银行零售业务发展管理委员
会常务副主任;2017 年 5 月至今,任平安银行行长助理。
姚贵平先生与持有平安银行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平安
银行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没有持有平安
银行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
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
任职资格。